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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晴:微博合理约定,带来更大社会价值

(2012-07-31 13:24:43)
标签:

微博社区公约

群体无意识

微博

杂谈

独家供稿:@移动Labs

     
    新浪在5月底发布了微博社区公约。根据规定,新浪微博首次推出了用户信用积分,积分为零的用户将被删除账号,同时社区公约还将判定用户纠纷和不实信息的权力授予了社区委员会,其成员将于近期从微博用户中公开招募。在公约中新浪还对违规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主要涵盖发布危害信息、发布不实信息以及用户纠纷类违规。比如,发布垃圾广告的将直接被注销账号;发布敏感信息的则将根据情节,受到采取删除内容、禁言直至注销账号的处置。[1]很多人的第一个反应可能会是:这个公约实际上有悖于互联网的开放精神,而且公约的提出根本超出了企业的边界,是一个逼退社会创新的举动,但如果我们对目前微博的社会作用做一个思考,这个举动实际上存在其合理性和对社会的正向推动作用。

    微博这个产品似乎是很难以理解的,一个没有主题、任何人都能发起话题、既能够关注别人、又能够为别人所关注的简易平台价值到底在哪里?难道真的有人会在乎别人24小时都在干些什么?这些喧喧嚣嚣、不知所谓的信息难道真的有价值?然而,在过去的日子里,在充分领略了微博对社会舆论的引导作用后,很少再有人会怀疑它的价值。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社会蓝皮书》中,微博已经被定义为杀伤力最强的舆论媒体。在多个重要社会事件中,微博都起到了不仅仅是推波助澜而甚至引领舆论的作用。甚至目前会有这样的一种倾向,如果想要形成一股舆论的力量,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信息通过微博发送出去。。《2011上半年中国网络舆情指数报告》称:微博已由2010年的第三大舆情源头上升为第二大舆情源头,仅次于新闻媒体报道。该报告通过对去年上半年1000多起网络热点事件进行梳理,选出舆情指数排名前80的网络热点及突发公共事件进行了分析。报告称,80个舆情事件中,有15个事件由微博首发,占18.8%。如郭美美事件、江苏溧阳卫生局长“微博直播开房”、故宫失窃案、“随手拍解救乞讨儿童”行动等。[2]

    微博的出现和火爆,有的人认为是一种草根文化的反映,有人认为是随着网络展社会生活部分虚拟化的结果。我认为它是一种社会中单个个人思想的反映和碰撞、重构,是一种社会总体沟通手段的优化。它创造了一种极为扁平、传播极为高效、受众在短时间内扩散极广的沟通方式。这是一种通信方式和社会信息组织方式的革命。微博实际上是一种非常高效的社会沟通方式。尤其是在西方文化中,个体被鼓励挑战权威、尊重自己的思想并勇于表达交流的环境中,微博能够很好在某一事件中通过各种不同观念的碰撞来形成各种不同的思想。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广义社会群体舆论形成的手段。

    一种观点认为在微博客时代,成千上万人一起说一个事情,就会逼近真相,这使我们通常对像微博这样的媒体的理解。然而在实际中,我们却发现微博尽管能够就某一个主题在短时间内聚集大量的人气和各种角度的意见,但对“逼近真相”这件事情起到的作用似乎有限。微博上的讨论,尤其是参与者没有确定主题的讨论常常会朝着极端、失控、抱怨、咒骂这样的一些方向发展。回过头来我们看,微博作为一种广义社会群体舆论形成的手段,它具备了群体的共性特点后,个体的才能和个性会被弱化和削弱。用法国哲学家、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的说法是“在群体中,累加的不是智慧,而是愚蠢”。[3]也就是说,个体进入群体时,个体的异质性会被群体的同质性所吞噬和掩盖,居于领导地位的不再是有意识,而是所谓的“群体无意识”。此时约束着个人的责任感丧失、个体由于受到传染而与往常的自己截然不同、个体甚至于进入了心理暗示状态,群体往往容易呈现出冲动、暴躁、缺乏理性、缺乏辨别力和批判精神等——由此而带来的群体舆论负面效应的呈现就能够得到解释了。正如日本著名罗马史专家盐野七生所说的那样“偏激与教养高低、时代差异、文化差别都没有关系,只要人们不能争取区分目的和手段,把手段目的化,就容易被利用”。

    认识到群体在完全无序管理情况下可能会呈现出来的状况,我们就能够在其中发现带来社会价值的机会。正如勒庞所说的“有时只需要一句悦耳的话,或是一个能够适时唤醒群体的生动形象,就足以改变群体的行为让他们表现出另外一幅样子,比如由残忍转为温和”[4]。问题是,怎样找到这一句悦耳的话,说出来的最佳时机是何时——这就需要对微博做更为精细的管理和针对性的设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里就存在一个具有巨大价值的市场——如何从喧嚣中提炼出对社会推动有用的东西来。新浪所提出的微博社区公约在我看来就是这一思想的具体落地。它试图调和自由与偏激,通过一定的引导避免群体无意识可能带来的整体判断力、智慧下降,避免冲动和缺乏理性。这或许是为微博创造更为广阔的使用前景的必要一步,这对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应该说是有益的一步。

    社区委员会裁决权利的赋予,从某种意义上来看,类似于陪审制度的实施。这种制度从社会各个阶层中选择不同背景、不同价值取向的陪审团成员,控辩双方将证据做充分的呈现,做好充分的辩论。然后将最终的裁定权利交给他们。需要注意的是,陪审制度需要避免出现类似“辛普森案件”那种情况——所有证据都在证明嫌疑人有罪,而因为陪审团的构成、对检方律师的偏见、种族的好恶偏向等因素做出了令人难以理解的裁定。社区委员会的权威性必须存在且生长于现实社会中,而不是游离于真空之外。只有认真地对待外部社会、经济和文化力量,才能够在避免走入群体“无智慧”误区的同时,不会出现新的权威危机。



[1] http://tech.sina.com.cn/i/2012-05-09/16197083771.shtml

[2] 20117月:2011上半年网络舆情指数报告:微博已成第二大舆情源头》,http://www.iricn.com

 

[3]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古斯塔夫.勒庞, p12,中国纺织出版社,2011

[4]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古斯塔夫.勒庞, p17,中国纺织出版社,2011

本博文发表在移动Labs的原文链接是:
http://labs.chinamobile.com/mblog/104002/18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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