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观赏石不应成为制定标准的对象

(2008-09-18 18:09:58)
标签:

制定标准

艺术品

工业产品

观赏石鉴评标准

对象

文化

分类: 石文

    中国观赏石协会颁布了《观赏石鉴评标准》(以下简称鉴评标准)其标准代号为:dz/T  0224-2007。从其标准代号可看出该标准属地矿产业推荐性行业标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以下简称国家标准法)及其有关法规、规定的管辖和制约。笔者试图从国家标准法的角度对鉴评标准进行一些思索和探讨。


国家标准法第二条规定:对下列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标准:
  (一)工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或者安全、卫生要求。
  (二)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方法或者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三)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安全要求。
  (五)有关工业生产、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


  重要农产品和其他需要制定标准的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在国家标准法条文解释上述第二条规定时明确说“本条是关于制定标准的对象的现定”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制定标准的对象是工业产品、环境保护、建设施工、农业产品中一些需要制定的技术标准。


    《观赏石鉴评标准》第二条将观赏石定义为艺术品,显然作为艺术品的观赏石,不是国家标准法规定的制定标准的对象。也就是说艺术品不应制定标准,我们平时对艺术品或艺术活动制定的一些评判标准,不是国家标准法意义上的标准,艺术品不应由国家或一个行业制定标准。
   

    不可想象的是,如果文化部把字画定为艺术品,然后搞个部颁字画鉴评标准,规定意韵、字体等怎么评判,规定写在什么质地的宣纸上得多少分等等,那些书法家们该怎么办呢?幸亏文化部和中国书协没有像对待工业产品那样来对待书画艺术品。

综上所述,我认为观赏石如被定义为艺术品,就不应制定国家标准法意义上的标准。现在的观赏石鉴赏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没有强制执行力,各地应按不同石展、不同的被评对象制定符合当时、当地、当次的标准,当然中观协的鉴评标准也在可参考之例。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