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当代文学创作研究会发展办法
(2013-11-25 11: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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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
分类: 随笔与它山珍藏 |
《青岛市当代文学研究会章程》规定:“凡赞成本会章程、发表过具有一定水平、一定数量文学作品的文学工作者,由本人申请所在文学组织推荐,经本会批准,即成为本会会员。”
为更好地执行上述规定,积极慎重地做好会员发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赞成本会章程,拥护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 2、作品内容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艺术水准。
二、创作要求
1、申报者应满足以下条件中之一:(1)在地市级以上文学刊物、报纸副刊发表过10篇以上或不少于5万字的作品;(2)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报纸副刊发表过5篇以上或不少于3万字的文学作品;(3)在国家级文学刊物、报纸副刊发表过3篇以上或不少于1万字的文学作品;(4)或有独立创作且结集出版的文学作品集(需为国家正式出版发行物);(5)作品曾获地市级以上文学奖项、行业系统文学奖及地市级以上文学期刊奖。
2、从事文学编辑、翻译、教学工作3年以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作品,工作成绩突出,可考虑吸收为会员。
3、对于原市级以上的作家协会会员不重复收取会费,对新加入会员收取会费每年50元。
四、申报材料
1、个人文学作品集:需为国内公开正式出版物。
2、单篇作品:提供地市级以上文学期刊、报纸副刊发表的代表作品10篇或5万字以上;省级以上文学刊物、报纸副刊发表的代表作品5篇或3万字以上;国家级文学期刊、报纸副刊发表的代表作品3篇或1万字以上。如非原件,请复印当期刊物封面、目录及作品全文。
其他单篇作品请开列作品目录,注明发表时间,刊物名称,作品名称、体裁、字数。
3、网络作品:提供在原创文学网站上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少于10万字。申请者须拥有作品著作权。请打印作品全文,注明发表时间,网站名称、作品点击量。
4、影视作品:提供文学脚本和相应影像材料。
以上材料请申请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并与申请表同时寄交。
五、申报办法
1、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作者,可以向青岛市当代文学研究会秘书处领取。申请表所填信息及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申请表须经申请者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表及申报材料在年度内有效。入会申请未获批准者,再次申请须按照本办法重新申报。
4、申报者须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作协秘书处邮箱,同时将申请表、书面材料及个人两寸彩色照片2张邮寄至作协秘书处,并注明“申请入会”。申报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5、有抄袭、剽窃行为的申请者,青岛市当代文学研究会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六、审批程序
1、青岛市当代文学研究会秘书处每年10月组织常务理事、主席团成员审读申报材料,以票决方式审批新会员。材料不全或逾期申报者不列入本年度审批讨论。
2、新会员名单以青岛市当代文学研究会公报形式在青岛新闻网和半岛网予以公布。
地址:
青岛市福州北路139号
邮编:266022电子信箱:xylx888@163.com
联系电话:81907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