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上看了新闻一夜都没有睡好。
儿虐案!
一个母亲和自己的老公吵架竟然把10个月大的女儿扔进了滚烫的开水锅里!而台湾还有一个父亲活生生的打死了自己2岁的女儿!我跟老公目瞪口呆的站在电视机前,惊诧又愤慨的说不出话来,憋了好久,竟一同骂出了脏话!我们都是父母,同样有孩子,同样在孩子的教育中也有因为孩子的调皮捣蛋而气急败坏的时候,可是,身为人父人母怎能做出这样恶毒的事???!!!真是让人无法理解!
相形之下,和汶川地震中那些伟大的父母亲来比,这些人只是畜牲而已。
凭什么,你能决定10个月的生命这样的结束?我实在找不到形容词。像吃了一块很大的石头,我快喘不过气。这些事是发生了我们知道了,还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新闻上还有女大学生堕胎未遂将小孩生下来就活埋的案例,这些人渣,疯子。没种承担后果,就别做这样的事!不怕自己一辈子都做噩梦吗?真是人性的肮脏,真是兽性!
北川县干部因为思念自己在地震中失去生命的儿子而自缢,我能理解他的痛苦,虽然我不赞成他的行为,但我想,有时脆弱的我们抵不过这种煎熬,我看了他的博文,第一句就让我流下眼泪。很可爱的儿子,那曾是他们最大的骄傲与希望,有人失去这种骄傲希望会活不下去,而有人却会任意残忍的去摧毁,为什么这样对待生命???
无论种种儿虐事件发生在那里,我坚决认为,我们所有人,包括那些还没有做父亲母亲而将要做的年轻人,无论这个时代怎样发展,观念有多么超速,固有的人性人伦观念是永远不能变的,身为父母既然选择孕育生命就该将他(她)无条件的抚养成人,在能够达到的条件范围内尽可能的给予他(她)来自物质、心灵、身体、教育各方面最大最全面的关爱,是爱,不是摧残。虽然你可以决定他(她)生,但是,你不可以决定他(她)死。
谁也没有这样对待生命的权利!
如果,我们连这一点也做不到的话,我们就不要做人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