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线索:公益人士发布高校“三公”花费排行,浙大第一,“三公”超千万
(2013-12-26 13:17:12)新闻线索:公益人士发布高校“三公”花费排行,浙大第一,“三公”超千万
(采访请联系雷闯:15216714445)
各省公开三公的高校数量:广东(5所)、浙江(1所)、天津(1所)、四川(3所)、北京(3所)、云南(10所)、新疆(1所)、湖南(1所)、青海(3所)、辽宁(1所)、陕西(1所);高校名称见文末
高校三公经费排行榜(各高校三公经费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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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公开或拒绝“三公”)的财务公告或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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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013年1月初,雷闯向全国113所高校申请公开2012年“三公”经费各项支出的具体金额。目前已有浙江大学等11所高校公开。雷闯还发现,有其他19所高校未经申请而主动公开了三公经费。在30所高校中,浙江大学的三公经费最多,超过千万,为1107.8万。广州体育学院的三公经费最少,为0。华东理工大学、西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共4所高校明确拒绝公开高校三公经费。据财政部报告,高校三公花费处于监管空白。
30所高校公开三公经费,浙大最多超千万, 最少为零
教育部等中央部门均已连续多年公开“三公”经费,但是公益人士雷闯却发现包括清华、北大等在内的大部分中国高校,却未公开。2013年1月,雷闯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先后共计向全国113所高校(雷闯先申请公开了20所高校,其后又申请了其他高校)寄出信息公开申请信,申请公开2012年“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各项支出的具体金额。
之后,雷闯收到40所高校的回复,浙江大学等28所高校表示2012年度决算待主管部门批复之后,将主动公开;但是最后按照承诺公开的高校仅9所,浙江大学、天津大学、湖南大学、成都大学、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华南师范大学、湛江师范学院;雷闯还发现,有其他29所高校未经申请而主动公开了三公经费;
雷闯对这30所公开三公经费的高校进行了排行,浙江大学、天津大学和湛江师范学院排名前三。浙江大学在2012年的“三公”花费最多,为1107.8万,其中接待费590.96万,超过一半被用于吃喝;公车购置及维护费用为275.2万;因公出国(境)花费241.64。天津大学、湛江师范学院的三公花费分别为527.67、516.83万。广州体育学院的三公经费最少,为0。
4所高校明确拒绝公开三公经费
另外,华东理工大学、西南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共4所高校明确拒绝公开高校三公经费。
华东理工大学的理由是:“不属于学校信息公开范围,本办公室决定不予公开。”
上海师范大学的理由是:“参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二章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的有关内容,您所要求的公开内容不属于以上范围。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二章第十条第四点规定:“高等学校对下列信息不予公开:(四)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学校规定的不予公开的其他信息。”我校所颁布的《上海师范大学信息公开指南》和《上海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均未包含相关信息公开内容,故不予公开“
首都师范大学的理由是:“不属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公开内容,因此不予公开。”
西南大学的理由是:“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您申请的事项与您的工作、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因此,学校暂时不能给您提供相关的信息。”针对同样的申请,河海大学的回复是,“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2012】4号)要求,进行财务信息公开。”雷闯表示:“针对《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这一相同的文件,西南大学和河海大学却有不同的解读,说明《通知》本身不给力。”
高校三公经费监督,尚无法规可依
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湖北专员办认为高校三公经费管理混乱应予以整体治理》网址:http://hb.mof.gov.cn/lanmudaohang/dcyj/201207/t20120731_670784.html调查报告显示,“湖北专员办在对华中科技大大学预算资产财务检查中,发现作为事业单位的高校,公费出国、公务招待和公务用车的三公经费开支金额巨大,会计信息不真实,反映出相对行政机关,高校三公经费问题严重,欠缺有效管理和控制,必须和行政机关一道进入整体治理范畴”。报告还显示,国务院公布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但是《条例》尚未对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加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对事业单位招待费比例有具体规定,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必须统一在本科目中列支。但目前尚未有法规对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的管理、控制和公开进行统一的规范,导致其管理失控。
为了提高高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教育部在2012年12月20日,发布《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但是,该通知却被标注为“不予公开”。
通知具体内容请见:
遗憾的是,《通知》并未对高校的财务信息公开作硬性规定,对于中央部门所属高校主动公开的财务信息,“原则上”应包括预算总表、收支总表等。而对于地方高校则“参考”执行。并且,“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公开有关财务信息”。
“正是由于教育部的《通知》不给力,才导致各高校并不积极地公开三公经费,甚至是明确的拒绝公开”,雷闯表示。
公开三公经费的高校数量,云南最多,广东其次
广东(5所)
湛江师范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
浙江(1所)
浙江大学
天津(1所)
天津大学
四川(3所)
成都大学
成都市技师学院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3所)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云南(10所)
云南农业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民族大学、昆明学院、西南林业大学、红河学院、曲靖师范学院、云南中医学院、普洱学院、保山学院
新疆(1所)
新疆财经大学
湖南(1所)
湖南大学
青海(3所)
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青海大学
辽宁(1所)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陕西(1所)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教育、信息公开专家采访介绍:
(我暂时没有以下专家的电话)
熊丙奇,教育家(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王锡锌,法学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长期关注信息公开
蒋洪,上海财经大学教授,研究并致力于推定财政信息公开
20130127新闻晨报:熊丙奇教育解说:走通教改路要靠你我他
http://www.jfdaily.com/a/50489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