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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企退养老金专题(廿七)——黔人社通知

(2023-07-24 23:34:34)
标签:

2023企退养老金

专题(廿七)

黔人社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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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724


2023企退养老金专题(廿七)——黔人社通知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43元。

(二)挂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1.6元,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

2.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本人202212月基本养老金的0.7%增加。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单独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参加本条第(一)(二)款调整,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进行单独调整:

1.193776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77日至19459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93日至19499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倾斜调整。在按本条第(一)(二)(三)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项条件的予以累加。

1.截至20221231,70周岁,不足8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4元;满80周岁,不足90周岁的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5元;满9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超过70周岁每超1岁增加6元。计算上述增加金额时,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195312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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