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企退养老金专题(廿三)——青人社厅发74号

标签:
2023企退养老金专题(廿三)青人社厅发74号热点 |
发布日期:2023年7月21日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22.5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22.5元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每月再增加1.5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按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正常计发的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1.5%调整增加(四舍五入到元),低于29元的按29元增加。
(三)倾斜调整
1.考虑我省自然条件艰苦因素,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2.退休人员中,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四)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调整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