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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的事

(2011-11-15 15:08:57)
标签:

育儿

活着的事

名利繁华

过眼云烟

爱人爱己

不再为人

分类: 岁月静好

活着的事最近,回光返照似地,总是念起儿时的事。记忆便也似开了闸,无声电影般回放着。

 

那些烙在记忆深处的影像,反复的跳跃着,挥之不去。似乎几十年的光阴,不过是发生在昨日的事。

 

回忆是开始衰老的标志。当一个人喜欢回忆时,回忆十年甚至更久以前得事情,意味着老了。

 

五六岁时,奶奶家的破败的小院子。

小学时,落寞的与女生们挤在墙角晒太阳,艳羡的看着别人的花仙子贴画流口水。

 

初中时,怀揣着一颗不安分的心,记忆里的有了第一次逃课。

高中时,花样年华里那些华美绚烂的事。上演现实版灰姑娘变身记,师大的学画生涯,我学会的更多的不仅仅是如何在纸上抹画,还有脸蛋,怎样描画,会变得妖娆妩媚,曾经那个灰头土脸的丫头一去不返。

 

少女时代的自己,水嫩的青葱样。校园里,马路上,总会有男孩子追逐,在那个青涩的年代里,成就着女人的一份虚荣与荣耀。

  

许多年过去了,活了几十年后,终明白一件事。一切都是浮云,活着,最重要的事。不过是有个健康的小体格。仅此而已。

 

愈发觉得身体的重要性,拥有健康不一定拥有房子车子票子孩子,但失去了健康一定会失去一切。最近,体会深刻。

 

一切都源于那次海边之行,代价就是,每晚都在体会生不如死的滋味。自己不仅有颗脆弱的小心脏,还有一付经不住任何痛和折磨的娇嫩小体格。

 

受不得任何一丝的苦痛。

在海边两腿被蠓虫叮咬后,好转后又复发,去了医院两次,药买一堆,经过几次三番折腾下来,未见好转,反而严重。什么“医者仁心”顷刻间都化成狗P,除了逮着个病人恨不得生吞活剥了,未见干正经事的。起码自己遇到的专家比非专家下手更狠。恨不得把药铺子扔你怀里,让你搬回去。

 

每晚,前半夜上网,后半夜就开始承受腿脚痒入骨髓的痛。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白天两条腿便觉得不再是自己的,平日里健步如飞的我,两腿和灌了铅似地。因为不敢动,担心摩擦了创伤面,又开始流血流脓。

 

就这样油锅里生不如死的煎熬着,从未受过这般折磨,只觉得活着好辛苦。不如死了的好。

 

如今,再细想,以往的名利繁华终不过是过眼云烟,得意得势得宠,全都成昙花一现。活着的要求已经简单的只想有个健康的小体格,有能力爱人爱己。唯此足矣。

 

愿今世痛苦早日结束,来世便不再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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