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积金重要通知!
(2023-10-12 15: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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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公积金亮码可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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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业务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3〕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中心从9月26日起推行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 “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向其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二、异地缴存职工可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选择服务—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点击提交并通过人脸识别后自动生成住房公积金信息“电子码”,并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出示,
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电子码”编号,实现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个人信息表》的在线查验、下载。
三、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与原有纸质证明及出具方式并行使用、同时有效,过渡期一年。2024年8月起,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