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忻州获奖励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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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山西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方案》(晋环大气〔2019〕15号)要求,山西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2023年1月份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通报。
2023年1月,根据实时监测数据,太原、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朔州、晋中、忻州、吕梁等9个市获得奖励,其中大同市获得的奖励资金最多,为102.76万元;太原获奖励97.33万元,排名第二。运城、临汾等4个市均被扣罚,运城市被扣罚最多,为837.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