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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小米阿姨雇主博文育儿 |
分类: 米爸说 |
今天晚上听米妈说楼上刚刚生小孩的新手妈妈(博文《科学坐月子也要有个度》中提及)晚上一个人在带小孩,原来月子里面请的保姆自从前两天说回去忙秋收去就再也没有回来,而老公又不怎么做事情的,所以这个新手妈妈就比较辛苦。这个保姆也太没有责任心,如果不想再做下去,至少也应该提前先跟雇主沟通一下才对。
无独有偶,米爸同事年前生小孩时也是请了个保姆,是通过家政服务公司签的合同。谁知道保姆回去过年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找到家政公司,才勉强联系到另外一位保姆继续照顾月子里的产妇和小宝宝。
这两个保姆看起来是个案,其实应该是个共性的问题,那就是保姆是否应该具备起码的责任心?请保姆要通过什么方式保证双方的权益?
首先:保姆必须要有起码的爱心和责任心,尤其是月嫂。
小米还没有出生前,米外婆就张罗起保姆的事情来,差不多在去年11月份的时候,就敲定了请保姆的事情,就是现在我家的阿姨。阿姨虽然事情做得比较马虎,有的时候也让米爸米妈比较恼火,但阿姨有一颗非常善良的心,有责任心。
阿姨打心底里喜欢小米,每天早上开门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看看小米在干吗,一般小米都会报以甜甜的微笑,阿姨夸奖小米可爱、懂事。米爸米妈上班,米外婆因为其他事情没有到的时候,都是阿姨一个人带着小米,跟小米说说话。今年元宵前上灯的日子,阿姨还特地给小米买了小兔灯;最近阿姨家里种了一小块地的小青菜,不使用任何化肥和农药,隔三差五就带点小青菜给小米吃。
看到阿姨这些努力和付出,尽管平常仍然有些毛毛糙糙,但米爸米妈心里还是很感激。正因为如此,就让阿姨一直在家做事,也已接近一年的时间了。
所以这里要批评一下博文一开始提及的两位没有责任心的阿姨。
第二,雇佣双方须加强自我约束,并通过协议保证双方权益。
因为种种原因,现在的保姆部分来自失业的下岗工人,更多的来自广大的农村及偏远地区。因为生活的种种原因,不得已选择保姆这一比较辛苦的职业,所以在整体的文化层次上还不容易达到目前雇主的要求。再加上做保姆赚的钱相对于其他工作都是辛苦钱,而且受雇主的限制比较多,这就导致了这一行业的流动性相当大,米妈也经常听说某某同事的朋友家半年就换了十几个保姆。
正因为如此,雇主和保姆双方就应该加强自我约束,事先通过协议来确定相关事宜,包括家政服务的范围、要求、工资、休息时间等,这不仅是对双方权责的明确,更是对彼此利益的保护。当然,如果你找的保姆不上路子,那协议定得再细致也白搭。
请保姆,除了看人眼光要准,多少还得有点运气。毕竟人不可貌相,人心隔肚皮啊。不过米爸米妈觉得互相理解、包容、尊重,才能真正构建和谐的雇佣关系,小毛病就将就点,关键是要把宝宝带好,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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