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谷·五味
(2013-12-11 08: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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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谷·五味
俗话说:“五谷杂粮,五味杂陈。”何为“五谷”?何为“五味”?
(一)
我国古代的饮食养生观在《黄帝内经》中多有体现,《黄帝内经·素问篇》中提出了“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的观点。
这种饮食结构,一直延用到今天。其中,谷物为食物结构的根本,是供养身体的基础,果类为辅助物,肉类为补益,蔬菜为充养。
“五谷”一词,始见于春秋战国时期。《论语·微子》中说:“四体不勤,五谷不丰。”这里的“五谷”指的是五种粮食作物,但没有具体说明是哪五种。在此之前,《诗经》中也有“百谷”之说。
《礼记·月令》中,记载了西周天子于七月十五日(即中元节),以新收获的“五谷”祭祀祖先,然后尝食新谷一事。《荆楚岁时记》也有十月十五日(即下元节)用新产的麻和豆分别烹为麻羹、豆饭等,来祭祀先祖。此后,这种以五谷祭神的习俗便沿袭下来。于是,人们出于对自然的崇拜,想象冥冥之中有一位可以主宰五谷生长的女神,她就是“五谷神”,又名“五谷母”。
关于“五谷”所指,有两种不同的说法。汉代郑玄在注解《周礼·天官·疾医》中“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一句时,认为“五谷”是指麻、黍、稷、麦、豆。而赵岐在注解《孟子·滕文公上》中“树五谷,五谷熟而人民育”一句时,认为“五谷”是指稻、黍、稷、麦、菽。
这两种解释的区别在于“麻”“稻”之异。麻虽然可供食用,但主要是用其纤维织布,谷所指应为粮食,因此后一种说法似为妥当。但以当即时的社会状况而言,北方是经济文化的中心,稻属南方作物,在北方栽培有限,而此亦可以作为有“麻”而无稻之由。所以,郑玄与赵岐的分歧,实际上是作物的地域环境之别。如黄帝“始蒸谷为饭,烹谷为粥”的传说应该为北方,而“楚越之地,地广人稀,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饭稻羹鱼”(《史记·货殖列传》)则非常形象地说明了南方人的饮食特征。
“谷”原指有壳的粮食作物,据说谷字之音,就是从壳的发音变化而来的。“五谷”之稻、黍、稷、麦、菽,分别是指水稻、黄米、小米、大麦、小麦、豆子。“五谷”之说随着农业的发展,到了后来,便泛指粮食作物了。
由此可知,粮食作物在先秦时期人们饮食生活中的地位已经十分重要。至今数千年来,粮食作物依然是我国人民的基本饮食原料。
(二)
古人的寻味之旅充满着生活智慧。盐是我国先民最早发现的呈味物质,在远古时期,人们已经开始食盐。相传在夏禹时期就已经开拓了盐田。到了商殷时代,盐便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的基本调味料。
关于盐的由来,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为:“卤也,天生曰卤,人生曰盐。”所谓“天生”,从“盐”的字形便可读出,“盐”的繁体写法为“鹽”,里面包含着“卤”字。《说文解字》解释“卤”为“西方咸地也”,就是西方盐泽之地天然析出的盐粒,故而说“天生曰卤”;卤又经人工过滤加工结晶成盐,故有“人生曰盐”。
盐作为咸味唯一的呈现物质,被使用了相当漫长的一段时间。直到周代,才出现了另一种重要的咸味调料——酱。但周代的酱并非以今天的豆类为原料。《说文·酉部》释“酱”为“醢也,从肉酉”。汉代郑玄《周礼》注为“酱,谓醯、醢也”。所谓“醢”,是指一种用肉腌制的酱,即可调味,也可直接食用。这就是说,周代的酱,其实是肉酱和以酸味为主的醯这两类发酵食物的总称。
《尚书·说命》中记有“若作和羹,尔惟盐梅”,说的是用盐的咸味和梅子汁的酸味来调羹的味道。梅子是最早作为酸味呈味物质的食物,其果实的汁液便是最早的天然酸味调料。对此,《左传》也有记载:“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双烹鱼肉。”
大约到了汉代,又出现了以粮食作物为原料发酵而成的酸味调料——酢,即现在的醋。北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详细记录了当时酝造醋的方法:
“七月七日取水作之。大率麦一斗,勿扬簸;水三斗;粟米熟饭三斗,摊令冷。任瓮大小,依法加之,以满为限。先下麦,次下水,次下饭,直置勿搅之。以绵幕瓮口,拔刀横瓮上。一七日,旦,着井花水一碗。三七日,旦,又着一碗,便熟。常置一瓠瓢于瓮,以挹酢;若用湿器、咸器内瓮中,则坏酢味也。”
甜味也是人类早最感知的味型之一,因其富有愉悦的口感而为人们喜爱。在《礼记·内则》中有“枣、栗、饴、蜜以甘之”之说,这里“饴”指麦芽糖,“蜜”指蜂蜜。《楚辞·招魂》中有“鳖炮羔,有柘浆些”之语,“柘浆”指蔗浆,即甘蔗汁。麦芽糖、蜂蜜和甘蔗汁都是早期甜味呈味物质的代表。
作为五味之一,苦味也是人类的一种基本味觉。但苦味一般不用调味,而是多见于日常饮品之中,如酒和茶。一些天然的苦味植物,大多具有清热泻火的特性,也广为食养所用。《礼记》中提到苦味,认为是用豆豉的结果。《楚辞·招魂》中有“大苦咸酸,辛甘行些”。王逸解释 “大苦”为“豉也”。
此外,还有一些物质,其本身虽无味觉,但因伴有刺激性的挥发香味,可使人产生特殊兴奋的感觉,古人也把它列为五味之,即“辛味”。辛味的呈味物质很多,自先秦开始,文学作品中就有椒、桂、姜、葱、蒜、芥等的记述,如《吕氏春秋·本味》中的“阳朴之姜,招摇之桂”,说的便是当时姜、桂(皮)之名品。
有关“五味”的记载,最早见于先秦的典籍中,如《吕氏春秋》有“仪狄始作酒醪,辨五味”之说。《周礼·天官》中也有“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郑玄在解释这段话的时候,认为五味是指醯、酒、饴、蜜、姜这五种物质,这还不是我们现在所言的五味。
《周礼·天官》中同样有如下一段话:
“凡疗疡,以五毒攻之,以五气养之,以五药疗之,以五味节之。凡药,以酸养骨,以辛养筋,以咸养脉,以苦养气,以甘养肉,以滑养窍。”
郑玄认为此处五味是指酸、芾、辛、咸、甘。也正是在此基础上产生了现在的“五味”——酸、甜、苦、咸、辛,并由此渐渐形成了“五味调和”的理论:
“调合之事,必以甘、酸、苦、辛、咸。先后多少,其齐甚微,皆有自起。鼎中之变,精妙微纤,口弗能言,志不能喻。若射御之微,阴阳之化,四时之数。故久而不弊,熟而不烂,甘而不哝,酸而不酷,咸而不减,辛而不烈,淡而不薄,肥而不腻。”
“五味调和”理论,即表达了先人们烹饪实践的理论标准,也有趣地契合了传统儒家哲学的中庸思想,更蕴涵着中国文化对“和”的审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