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罚单和吹牛文化
(2014-08-02 20: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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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吹牛台湾处罚 |
分类: 杂谈 |
小米的饥渴营销一次又一次成为教科书式的营销案例,粉丝高潮放大成公关事件,公关事件又反过来引爆下一波更嗨的高潮。虚报销量推动的饥渴营销成为中国企业竞相模仿的营销样板,而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在7月30日以虚假宣传对小米课以60万新台币处罚则给这种样板一记棒喝。60万新台币约为12万人民币,处罚的意义并不在这笔大佬们看不上的罚金,而在于告诉大家一个道理——出来吹的,总要还的。
台湾公平会处罚小米的缘由基本如下:公平会接举报(这个词大家最近都熟吧?)调查了小米台湾公司在去年12月9日、12月16日与12月23日举办的3次红米手机网络销售活动。主要调查结果是小米使用“首轮10,000台开放购买”、“第二轮10,000台开放购买”、“第三轮8,000台开放购买”等广告语,并于每次活动后分别使用“9分50秒红米手机已售罄”、“1分08秒红米手机已售罄”及“0分25秒红米手机已售罄”的广告,使“相关交易人及一般大众依广告内容所获得之印象为台湾小米公司于开放购买当日提供广告宣称之10,000台、10,000台或8,000台红米手机购买资格数供已预约之消费者抢购,并在宣称的时间内均被抢购完毕”。但核实结果为小米在3个时间截点的预定额分别为9,339台、9,492台及7,389台。公平会由此认定小米“未尽广告主真实表示商品数量之义务与责任,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第1项规定”,遂做出处罚新台币60万元的决定。
小米在公平会处罚决后迅速承认“在前三轮开放购买网上公告总计28000台,实际网上抢购资格和发放F码总计27970台比公告数少了30台”。小米以“我们的确少了30台!”的特殊方式表达“诚挚歉意”,不动声色把放F码偷换成抢购概念,创造自黑体的高级红。估计在小米看来为了多报几百部手机的销量就下罚单太委屈,都互联网思维了,还不能吹个小牛嘛?公平会确实有点“我就是认真”,不过公平会的认真执法是不分大小公平适用于所有企业的。互联网不仅带来前所未有的商业模式,也改变了很多传统观念。传统广告法和竞争法的很多规定在信息时代逐步显得不合时宜。三星针对苹果发起一系列讽刺性的对比广告,嘲笑iPhone屏幕小家子气、功能少,是老头老太才会用的老掉牙的老手机。很多大品牌不顾忌在社交媒体掐架,HTC也曾在twitter上单挑三星手机破塑料壳该换了。这些宣传方式在中规中矩的传统广告法规则中都属于不可想象的。事实上信息过载环境下的消费者面对不同品牌的直接比对更有分辨能力,不会像传统消费者那样对宣传言听计从和轻易动摇。各国法律长期禁止的比较广告也从美国等国家陆续解禁。三星连篇累牍的讽刺广告在全球监管机关都没有受到处罚,说明广告立法和监管理念都随社会观念而进化。
但虚假广告是世界各国广告法以及竞争法一律禁止的,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广告法并无例外。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危害不仅在于以误导方式引诱冲动消费,也在于严重影响整个行业的正常竞争秩序。守规矩的企业发现虚假宣传者屡屡占上风而守法企业的市场份额却被步步削弱,很可能就此投入到愈演愈烈的虚假宣传战中。当整个行业日渐浮躁、虚火旺盛,用户将成为最终的牺牲品。吹牛不犯法的观念似乎在中国有深厚土壤。不用说小米真假莫测的爆仓,2年前某非主流品牌都敢高调宣布试销数超过小米8倍,还公开说小米手机是小学生。如今这个超过小米的品牌已经见不到了,不知道是否做了博导;从不惮出格的李阳宣布“李阳老师10天教你说出流利英语!”,另一位英语老师老罗口头完爆iPhone、三星、小米等诸机之后不忘说锤子手机东半球最好用、世界顶尖、无可比拟;不懂英语却敢在美国高唱维阿得沃(we are the world)的陈光标先生豪取世界首善后放言要拿下诺贝尔奖,如此种种不尽列举。打开网页正好看到某自主纯电动跑车广告说“特斯拉弱爆了”,顿时替别人感到脸红。不得不佩服一句时下大红的广告:自从得了精神病,整个人精神多了。
广告自然会有夸大,图下的宣传画就把汉堡美化得比真实商品更大、更丰厚、更亮泽。但合理的夸大和用捏造、歪曲事实的方式刻意误导完全不是一回事,后者是把用户当成愚弄对象,用虚假事实和煽动语言刻意加大和利用消费者和生产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煽动情绪化消费。虚假广告在愚弄用户之外还会迫使其它企业争相夸大宣传,从而由竞高转向竞低,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不得不承认大陆立法技术特别是执法能力和力度使太多的企业养成了坏习惯,以为只要能赢得粉丝尖叫,吹牛是不犯法的。小米在台湾夸大的销量平心而论不多,比起小伙伴们大概算是有良心的吹牛。但公平会的一记罚单如同往行业虚火上浇一杯凉水,但愿让沉湎于吹牛难以自拔的企业些许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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