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会吃的普通人,被人们调侃为“吃货”,爱吃会吃的非普通人,则被人们尊称为“美食家”。根据这样的划分,鲁迅理所当然就是一个美食家。
鲁迅的公开形象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一个为民呐喊的作家,他的杂文给人很冷峻的感觉。其实鲁迅先生的小说也有很温馨的,特别是关于童年生活的描述,生动传神,充满了浓郁的江南气息。《闰土》就不必说了,那月光下“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用力地刺去”的少年闰土,一直存活在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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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不少文章里都有食物的描述,最让我难忘的是在《社戏》、《孔乙己》里关于蚕豆的描写,一篇充满了情趣,一篇则饱含了辛酸。
鲁迅故乡把蚕豆又称为罗汉豆。
《社戏》描述的是童年鲁迅(迅哥儿)和小伙伴们坐乌篷船去看社戏。在回来的路上,看见岸边都是绿油油的罗汉豆,勾起了大家的馋虫。同伴中的桂生说,罗汉豆正旺相,柴火又现成,我们可以偷一点来煮吃。大伙都赞成,于是偷了阿发家的和六一公公家的,到后舱去生火。剥豆的剥豆,然后加清水煮,煮好后用手撮着吃。
《社戏》笼罩在活泼欢快的夜色里。 童年在乡村生活过的人,看见这篇文章都会会心一笑:我也在田野里干过偷吃这样的事情。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也许在原野里又玩又偷吃的场景很新鲜刺激吧,成年后的鲁迅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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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孔乙己排出九文大钱。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面。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卓。只有穿长衫的人,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孔乙己排出九文大钱,这个“排”字用得十分的传神,一个穷愁潦倒依然保持着酸腐的文人形象,跃然纸上。
鲁镇的茴香豆是一款时令小吃,吃茴香豆时和小孩子们嬉戏逗乐,给孔乙己带来了短暂的欢乐与满足,最后连茴香豆也吃不起了,倒在世态炎凉的社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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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里的茴香豆即蚕豆。茴香豆成为小店的下酒菜,花钱不多,得以解馋。蚕豆属于春季食物,用茴香加食盐用文火慢煮,即成茴香豆。清香微甜,回味悠长。
因为名人效应,茴香豆被精明的商家开发成为旅游产品。去过上海城隍庙几次,都要买上几包茴香豆。相信很多人如我一样,在买茴香豆时,脑海里都会闪现出“鲁迅”二字,买茴香豆只为一种情怀。
其实上海城隍庙里的茴香豆,与鲁迅的茴香豆大相径庭。鲁迅笔下茴香豆的吃法,是可以一颗接一颗的吃。而城隍庙里的茴香豆如铁蚕豆,吃一颗都费劲,没有铁齿铜牙是难以嚼碎的,一不留神有嗑掉牙齿的风险。我虽有一口完好如初的牙,也不敢贸然多吃。
现在正是春天吃蚕豆的季节,蚕豆的最佳吃法也就是鲁迅先生的吃法。
鲁迅童年的蚕豆就是这个味,简简单单加盐煮,保存着原野的清香。吃的是一份意境,品的是一份心情。
鲁迅的蚕豆,是寄托在一轮明月下对故乡的追忆,每一粒蚕豆,都浸染着浓浓的乡愁。
长大后的童年伙伴们,沿袭着各自的家庭背景,成长为孔乙己、中年闰土、迅哥儿等不同阶层的人。
时光荏苒,童年的那些简单却令人回味的美食,连同童年的趣事,只能鲜活在记忆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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