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今天,开始解读德国古典哲学的奠基人康德的一本举足轻重的著作——《道德形而上学奠基》。我有时也把它称为《道德形而上学原理》,我觉得称为“原理”更加端正和彰显学术性。但目前学界通说还是叫“奠基”。
这将是一个十分艰苦的工程。艰苦的原因很简单。康德的著作历来被认为是最难读的书,更何况所谈的是道德和形而上学这样一般人一听上去就感到头大的主题。但难者不会,会者不难,虽然一部分艰难的原因在于康德简练而又冗长的行文风格,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在于要读懂其意思不容易。
但,实际上,这本《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可以说是康德著作中相对简单易读的一本,和《纯粹理性批判》、《实践理性批判》、《判断力批判》(合称“三大批判”)比起来,其阅读难度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就我自己研读感受而言,我觉得康德最难读的书,是《判断力批判》,这本一直被视为现代美学的奠基之作。但《判断力批判》固然是现代美学的奠基之作,却并不是康德美学研究意图的著作。它只是康德哲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构成。
康德这本《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在康德浩如烟海的著作中,影响力不亚于三大批判。除了因为其所谈及的主题,即道德,永远是人类最关切的主题之外,正在于其相对通俗易懂。其相对通俗易懂的最重要的原因,是整部著作从寻常老百姓可知可感的生活开始,一步一步提升,走向纯理论。这就给普通读者提供了一个由浅入深的路径。
《道德形而上学奠基》的著述,位于《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之间,康德在出版了《纯粹理性批判》之后,对人类的最深知识原理论述完毕,必然地要对人类的最深道德原理进行论述时,意识到,进入《实践理性批判》可能需要一些前提和阶梯,而《道德形而上学奠基》正是这一前提和阶梯。
《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内容并不多,除了序言部分,一共就三章,整本书也就几万字。我依然还是采取逐字逐句阐释的方式解读。每篇文章解读多少内容,要看所解读的字句和段落所蕴含内容的丰富程度,尽量保证每篇文章在2000字左右。同时保证所解读内容是一个完整的段落。这主要是从可读性方面来考虑。太长的文章,大家读起来也累。
今天这第一篇从解读“序言”开始。整篇序言大概4000多字。
先看第一段:
“古希腊哲学分成三门科学:物理学、伦理学和逻辑学。这个分类是和事情的本性完全适合的,而且仅仅除了对这分类的原则也许有所增加,以便一方面保证这种划分的完备性,另一方面能正确地规定那些必要的分支以外,人们不需要对此加以任何改进。”(第一段)
可以说,没有古希腊学问的成就,就不会有两千年后的康德。所以纵观康德的全部著作,到处都可以看到康德所流露出来的对古希腊学识的浓浓敬意。而且古希腊确实是人类文明史里程上的一座高峰。康德哲学,正是基于这一高峰所缔造的另一高峰。我们来看这一段。
按照今天的学科分类概念,古希腊的这种分类有点奇怪。但实际上,古希腊的这一分类出自亚里士多德,并没有问题,而且比今天严谨得多。今天的各种学科概念,是未作体系性划分比较随意的产物,动不动就出来一门这个学那个学。但在古希腊,物理学、伦理学和逻辑学都属于哲学。康德在接下来还要对这一分类进行详论。康德夸赞了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一分类是“和事情的本性完全适合的”,除了可以增加一些分类的原则之外,根本不需要动。增加这些“分类的原则”,有什么好处呢?就是一来保证划分的完备性,一来规定必要的分支。那么,这里,大家大致可以猜到康德讲的“分类的原则”会是什么。比如在物理学上,康德就区分出了形而上的原则和形而下的原则两种;也即高层的和低层的两种。伦理学也一样,分形而上和形而下;逻辑学,则分出了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我们今天讲的物理学,都是形而下的物理学。
康德自己的学问,就是研究形而上的物理学和形而上的伦理学以及先验逻辑的。形而下的,也就是一般的,他没兴趣。像我之前解读的国学著作《围炉夜话》,都属于形而下的伦理学。道德形而上学这一概念,康德是第一个提出来的。康德这里一开始谈到哲学分类,就是为了引出道德形而上学这一概念。
再看第二段:
所有的理性知识要么是质料的,即考察某一个客体(Obiekt);要么是形式的,即仅仅探究知性和理性自身的形式,以及一般思维的普遍规则,而不涉及各种客体的区别。形式的哲学就叫做逻辑学,而处理确定的对象和这些对象所遵守的规律[法则]的质料的哲学,又有两方面。因为这些规律[法则]要么是自然的规律(GesetzederNatur),要么是自由的法则(GesetzederFreiheit)。关于第一种规律的科学称为物理学,关于第二种规律的科学是伦理学;前者也称为自然学说,后者称为道德学说。(第二段)
康德进一步阐述了这一分类,尤其是通过他自己的概念进一步阐述清楚这一分类,从而得出更多重要的概念。所谓的“理性知识”,即知识。因为一切知识都必须是理性的。这一点,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里已经揭示清楚了。《纯粹理性批判》就是一本探究知识原理的书,而这本书本来就是写在《纯粹理性批判》出来之后,康德无需对这个概念再做什么解释了。
知识,有两种,一种是必须和客体结合。客体,即对象。这种叫质料的,也就是有内容的。一种仅仅探究理性的形式,以及一般思维的普遍规则。前者因为对象不同,又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关于自然界的,一方面是关于人的特有的东西的。它们分别被叫作自然的规律和自由的法则。康德接下来说的更清楚了,这二者不是别的,正是物理学和伦理学。或者叫自然学说和道德学说。而那个关于理性自身的形式的和一般思维的普遍规则两样东西的学说,正是逻辑学。其实指的分别是先验逻辑和形式逻辑。不妨再梳理一下:
探究自然的规律=物理学(物理学说)探究自由的法则=伦理学(道德学说) + =
质料的、有内容的、有对象的那一块知识。
关于理性自身形式的知识=先验逻辑学
关于(人的)一般思维的普遍规则的知识=形式逻辑学。 + = 形式的知识。
四者相加,就是哲学的全部。
而像今天把哲学按照不同标准分门别类,什么这个哲学那个哲学,都是不严谨的。哲学其实就是自然哲学、道德哲学和逻辑学三者之总和。
但这里有一个概念“自由的法则”,没读过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的人不知道这是什么。其实,即便读过了,也一样不会完全知道。因为整本《道德形而上学奠基》,就是奔着要揪出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而去的。而《纯粹理性批判》只是逻辑必然地引出“自由”概念,但还未到揭示其法则的时候,但在这里,可以初步意识到,它是伦理学(道德学说)里的东西。
解读(一)到此为止。仅解读“序言”中的前两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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