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新媒体女性
新媒体女性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7,115
  • 关注人气:454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女性视角看新闻:隐形的男性犯罪嫌疑人

(2013-08-02 17:06:05)
标签:

广州新媒体女性网络

女性传媒人

社会性别

性别平等与传媒

性别视角看传媒

分类: 评论


       7月31日,网络开始流传一个让人震惊的新闻:孕妇装病骗少女回家供丈夫性侵,后将其杀害”,引发网友一片谴责声,其中几乎一边倒地针对事件中的“孕妇”谭某。​作为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被谴责怒骂似乎是正常的,但让人不解的是,舆论的有怒火都投向了“孕妇”谭某,而此案的另一重要嫌疑人白某(谭某的丈夫)却似乎在舆论的谴责声中隐形了。


        如新京报的官方微博评论说:“【孕妇诱骗残害少女,令人齿冷】据报道,桦南一孕妇装摔倒,诱骗一少女送自己回家,供丈夫奸淫后,将其杀害抛尸荒郊。这残害的不仅是一花季少女,还有世间善意。以怨报德,尽管是极端个案,但人性卑劣至此,还是令人齿冷。祈愿这善良的少女安息,行恶者逃不过法律,躲不开人心谴责!


        这种一边倒,谴责“孕妇”谭某、“隐藏”另一嫌疑人白某的报道和评论,一时之间几乎成为了媒体对此案报道、评论的唯一模式。这让一些长期关注女性权益的网友提出了质疑:


       @原始女性是太阳 这个评论误导受众之言至少两处:

       1,按照该评论的说辞,两个凶手变成了一个——孕妇的丈夫被隐藏了。于是在该评论引导下,”妻子怀孕期间这位丈夫做出了怎样的言行才致使妻子能想到去诱骗女孩供丈夫强奸“这个最根本的问题就被人们忽略了,主犯和从犯也颠倒了,只剩下单纯针对孕妇的道德批判。

       2,在未深入客观分析案件始末的情况下,将犯案者形容为“卑劣至此”“令人齿冷”,讲受害者形容为“善良的少女”,给人们制造了两种错觉:1)犯罪是因为人性卑劣(其他原因尤其社会原因失去了探讨价值),2)善良者受害才有被正面关注的价值(这一次好在没有人说”女孩穿的少才引起了罪犯的邪念“啊)。


        @猪西西爱吃鱼: 又是成了一个好女人与一个恶女人的故事,作为强奸犯的男人被一带而过。


       @媒文化的章伯:谁是主犯(这要看法律专家的解释)?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动手杀人的是丈夫,但为什么报道篇幅多在谭某身上?


       @voiceyaya :孕妇骗女孩确实恶劣,但此事件中更恶劣的是其丈夫的行为,起因是他的处女情结和家暴。且在案件实施中,妻子一度有挣扎提出算了,是丈夫坚持杀人灭口。所以此案件从本质上而言是男权社会的暴力,从个人而言是男性主导、女性胁从的谋杀案件。


       @罗爱萍-Angela:强奸杀人的是老公,老婆是诱饵,结果大家一起骂饵。


       @千千和风v:媒体对孕妇骗女孩供丈夫性侵案报道几乎一边倒谴责孕妇。这种报道倾向,一方面是娱乐化的表现,另一方面又缺乏探究社会深层次问题的勇气:妻子对丈夫的服从不是很常见吗?妻子的性服务于丈夫的性不是很常见吗?事情演变到荒诞悲哀时看不到文化的荒诞而归责于个人,很容易,但不负责任。


       也有少数媒体开始关注此案背后的东西。

       东北网对此案的跟踪报道称:“农村长大的白某,受家庭的影响,表现出了极强的大男子主义倾向。”而谭某则“表现出对自己的老公极为听话、顺从的性格,甚至有些惧怕”。案发后,谭某供述:“认识他之后我与别人好过,想补偿他一下。我提出给他找个女人,他挺认同的。7月初,我买了迷幻药,开始在大街上找机会。”而在黑龙江都市频道《新闻夜航》对此案的报道中,处理该案的警方人员称,孕妇谭某可能长期遭受丈夫的家暴。此前,在众多媒体对该案的报道中,这对夫妻之间存在的权力关系都是不被提及的。

       一些关注女性权益的网友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不要为了小事暴动:孕妇长期受男性家暴,社会对女性的严苛使女性只能忍受家暴,无法受到任何社会或者家族之源,只能忍受丈夫的各种要求,不然就会继续受到家暴报复。孕妇看似是主犯诱骗了女孩,但强奸和杀害女孩的是男性,男性才是真正的施害者。孕妇在其中是被控制的一方。媒体和舆论却把整件事情的批判都放在孕妇身上,这是男权社会惯用伎俩——眼里只有女性的罪恶,男性在这件事里很大部分隐性了。多少人看到了这点?


       @考拉默默修身养性:关注点又被成功转移到了孕妇身上,我也认为丈夫是主犯,孕妇为什么这么做,是不是仅仅为了维护婚姻那么简单,是否存在威胁、暴力,退一万步孕妇是主动自愿为了维护婚姻,那我们是不是该反思“婚姻”固化这种深层枷锁和扭曲,而不是停留在表面。


        而媒体对性别的态度如此偏颇,似乎已成为习惯。如以下网友就提出质疑:


        @龍王寺正定:如果这个案件是男人因为妻子怀孕奸杀小姑娘,这些人还会这么关注吗?还是又会集体质问受害者:“谁叫你一个人上街”?


        @不要为了小事暴动:媒体有一个可笑的地方,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男性,报道里没有那么多的愤怒。如果是女性,就冠以恶魔等愤怒的言辞和表情。这不是个例,是媒体的普遍现象。这是为什么?社会包括媒体对女性的道德审判严苛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而对男性则相对宽容)。


       @千千和风v :报道择女不择男,未必是“厌女症”,但嘲笑女人没文化却并非偶然。这种嘲笑背后,有知识精英对底层的优越感,有对男性暴力倾向本质化的内化,有对涉“性”犯罪的苛责——只嘲笑妻子给丈夫提供性对象,不反思造成“孕期不能性生活”这种反科学认识的原因。


   这些网友是否太“上纲上线”、太“较真”了呢?事实上,这此案件报道让人生疑的例子并非孤立存在。


        2002年,一项对内地八家发行量较大、较权威的报纸的研究表明:

    1、在主要新闻人物中,男性占83.9%,女性占16.1%;

    2、在有言论被引述的主要新闻人物中,男性占91%,女性占9%;

    3、在正面事件中显示出主动作用的主要新闻人物中,男性为82.28%,女性为17.72%。   

    由此可见,我们平日在报纸上读到的性别信息显示出一个由男性主宰的世界。在这样的传媒环境中,女性远远没有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

        到此,大概不难明白,为何会出现以上这些从女性视角出发对媒体提出的质疑了。

       

http://s11/bmiddle/5b09f6cdtx6BxzJnlFwda&690

图片数据​出自Megan Kamerick在TEDxABQ的演讲“女性应该在媒体上代表女性



 ~性别平等倡导平台@新媒体女性~

~ 欢迎关注 ~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