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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6日下午,“反家暴的理念与社会支持”师生研讨会在中文堂举行。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的柯倩婷老师,广州新媒体女性网络的李军女士,广东妇女/社会性别学学科发展网络的王琼老师、李昀老师、谢珺老师,以及来自中山大学中文系、社会学系的学生参加了本次研讨会。“反家暴的理念与社会支持”师生研讨会是“消除性别暴力十六日行动”系列活动之一,旨在提供一个让来自各个领域的工作者就反家暴现状进行交流的机会。
在研讨会上,Paul介绍了美国的反家暴体系,为现场师生探讨国内反家暴现状提供了参考。在美国,各个组织机构(包括政府组织和NGO组织等)有机结合,共同组成一套预防家庭暴力,保护、帮助妇女的体系。政府不仅为女权运动提供资金帮助,其卫生部门,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司法部门等也从各自的领域为反家暴而努力。这些政府部门在社会上提倡安全性行为,为受家暴威胁的妇女建立救助站,还与当地的青少年进行交流,促使他们形成公正的性别观念。1994年起开始生效的关于针对女性的暴力的法案为反家暴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法案让反家暴活动获得更多资金支持,为受害者提供帮助,惩罚施虐者,并且发动民众参与反家暴活动,让反家暴成为一项社会活动。在政府加大反家暴力度的过程中,NGO组织对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NGO组织让个人发出声音,促使媒体进行报道,促使政府作出行动。这些组织从私人企业获得活动资金,而企业通过这种资助,一方面通过这种形式回报了社会,可以减税,另一方面也保护了自己的女员工,因为受家暴威胁的女员工并不能正常工作。由于家暴产生的医疗费用对于社会资源是一种浪费,家暴对企业,对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都有不良影响。反家暴是整个社会的事情,对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有影响。这套较为完善的保护妇女的体系是通过长时间的斗争才得以形成,女权运动便是促使其形成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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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女士从媒体的角度探讨反家暴的问题
李昀老师通过对国内反家暴实践的观察,提出了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首先,妇女对家庭的过度依赖妨碍了她们进行维权活动。学校以及家庭教育都没有让妇女建构出美国式的主体观念。妇女始终认为自己应该依附于家庭,维护自己的权益似乎是对家庭的一种背叛。许多妇女只有在家暴严重到刑事案件的程度才进行维权。从这个角度来时,家庭就等于暴力。而且,社会环境对女性并不友好。在进行救助的过程当中,人们总是把家庭暴力个案化,并且倾向于淡化针对个人的暴力。此外,妇联组织并没有建立起妇女保护者这个形象。妇联的反家暴热线(12338)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宣传。申请入住救助站的手续十分繁琐,而且只提供短期(10-15天)救助,期限过后还要继续申请延长。救助机构与受害者之间实际上是对立的关系。
图:李昀老师分享她对反家暴问题的思考
李军女士对新闻报道中针对妇女的不公正现象提出了批评,比如在李阳事件中,新闻媒体给了李阳过多申辩,甚至是表演的机会。一方面,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原则要求新闻中必须体现正反两方面的意见。但是当人们对事件有明确的评价时,新闻更应该推进对弱者的保护和解放,应该让女人、弱者说话。另一方面,市场性原则使新闻媒体更乐于向社会传递能够引发争议的报道。有钱的男性名人时常备受关注,而女性总是被新闻出卖。新闻重视事件的突发性,而忽视长期存在的问题,报道突发事件时也没有指出弱者如何可以获得咨询服务以及相关帮助。此外,一些年轻的男性记者在报道家暴事件时很难理解女性所受的隐性暴力。新闻机构在专业性与市场性的矛盾之中,更应该思考如何关怀弱者。
在妇联机构实习过的学生指出提高经济地位并不一定使妇女能够和丈夫平等共处,收入高于丈夫的女性也会受到家暴危害。王琼老师谈到旧式家庭家长权力的退出,工作单位停止对家暴事件的介入,也是家庭暴力得以存在的原因之一。
通过各个领域的工作者提出的对反家暴的看法,师生们对于中国现今家庭暴力的现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这能够帮助我们思考如何更有效地反对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