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石头撰《石头记》——此权由“我”不由曹
(2025-08-23 06:49:30)
写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撰出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此权由“作者自又云”之“我”,而不由“我”笔杆子下之“曹雪芹”:
一、“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我……我……我……我……我虽不学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破一时之闷,醒同人之目,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
二、“作者自云”之作者,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而自称“在下”,而使用“假语村言”,由的是“作者自云自又云”之“我”。
三、自称“在下”者,用“假语村言”,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写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此权由“作者自云自又云”之“我”,而不由“我”笔杆子下,“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之曹雪芹。
四、自称“在下”者,写出“按那石上书云”,并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替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撰出《石头记》,此权由“作者自云自又云”之“我”,而不由“我”笔杆子下之“曹雪芹”。
五、“按那石上书云”: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被变成“通灵”,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一段故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此权由“作者自云自又云”之“我”,而不由“我”笔杆子下之“曹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