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在先曹在后”之文学格局不可动摇
(2025-08-21 09:22:42)
根据“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提供之证据,作者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是文学创作。而作者自称“在下”,注明“你道此书从何而来”,是文学创作之格局。
根据“你道此书从何而来”之文学创作设定,先来的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撰《石头记》……后到的曹雪芹不得撰《石头记》:
一、“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因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而自称“在下”,而使用“假语村言”。
二、自称“在下”者,提出“你道此书从何而来”,在于用“假语村言”,创作出先来的石头撰《石头记》……后到的曹雪芹披阅增删该《石头记》之文学格局。
三、自称“在下”者,写女娲氏练石补天,将未用之石弃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该石被变成“通灵”,不知被带何方何舍,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上,就有了《石头记》,是写先来的石头撰《石头记》。
四、自称“在下”者,写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是写后来之空空道人、孔梅溪、吴玉峰、曹雪芹,不得撰《石头记》。
五、但自称“在下”者,写“按那石上书云”,却是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替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撰出此《石头记》一书。
六、由于“石头在先曹在后”,是文学创作之格局,所以破格“认定”曹雪芹为《石头记》之作者,是破坏“石头在先曹在后”之文学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