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雪芹披阅增删”——无客观价值

(2025-06-24 06:11:23)

         “雪芹披阅增删”—— 无客观价值           

由于“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的话语权,是《石头记》之制高点,所以“雪芹披阅增删”之话语权,是“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的话语权:

一、作者自称“在下”,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是造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

二、作者自称“在下”,写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写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是强化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的舆论。只有舆论价值,没有客观价值。

三、作者自称“在下”,写“按那石上书云”,则是以按那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书云之名义,替石头撰出《石头记》,替石头披阅增删出《石头记》。

四、既然作者自称“在下”,写出“按那石上书云”,是替石头撰出《石头记》,是替石头披阅增删出《石头记》,那么自称“在下”之作者,写“雪芹披阅增删”,就只有强化石头撰《石头记》之舆论的舆论价值,而没有客观价值。

五、“雪芹披阅增删”,依赖于假语村言——依赖于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依赖于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所以“雪芹披阅增删”,是“荒唐言”,根本不存在客观价值。

六、没有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之舆论,就没有 “雪芹披阅增删”之舆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