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曹雪芹为《石头记》之作者——是管中窥豹
(2025-04-19 14:34:34)
仅凭“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就认定曹雪芹为《石头记》之作者,无疑是管中窥豹,只见一斑。
一、曹雪芹即就是于悼红轩中,披阅一百载,增删一百次,曹雪芹也是披阅增删者,而不能因为披阅增删《石头记》,而成为《石头记》之作者。
二、在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之前提下,曹雪芹才能披阅增删《石头记》。所以曹雪芹披阅增删《石头记》,是受制于石头撰《石头记》。
三、而石头撰《石头记》,则是受制于“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写石头撰《石头记》,并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替石头撰《石头记》;替石头披阅增删《石头记》。
四、“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自称“在下”,写石头撰《石头记》;写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写曹雪芹披阅增删《石头记》,由的是自称“在下”的,“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而不由石头;不由空空道人……不由曹雪芹。
五、由此可见,“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既有作者身份,又有作者之话语权。而作为作者笔杆子下的曹雪芹,既无作者身份,又无作者之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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