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曹雪芹不如石头
(2025-04-12 08:40:44)
“作者自云、自又云”之作者,自称“待在下将此来历注明”之“在下”,写石头撰出《石头记》,而不写曹雪芹撰出《石头记》,是因为石头在级别上,高于曹雪芹。石头是神话级别,而曹雪芹则是非神话级别:
神话级别之石头,可以“记”神话级别之神瑛绛珠,但非神话级别之曹雪芹,则不可以“记”神话级别之神瑛绛珠。而这正是曹雪芹的不如石头之处:
一、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立意”,是神话级别。
二、神话级别的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被变成“通灵”,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之“立意”,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三、但作为非神话之曹雪芹,要“记”梦幻之“立意本旨”,无疑是无能为力。
四、在客观上,石头虽然撰不出《石头记》,但作者自称“在下”,先写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然后以“按那石上书云……”之名义,替石头撰《石头记》;替石头披阅增删《石头记》,却是完全可以的。
五、再说,作者自称“在下”,写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写孔梅溪题曰;写吴玉峰题曰;写曹雪芹披阅增删并题曰,还为石头撰《石头记》,提供了“确凿”之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