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翁之意不在酒”之女娲氏练石补天
(2025-03-21 12:35:49)
作者在自又云中,六次提到的“我”,是有作者身份之该“我”。但是该“我”写女娲氏练石补天,却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意不在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在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也:
一、作者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首先改变了作者之三观。原来梦中太虚幻境的警幻仙子,“居离恨天之上,灌愁海之中”,“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
二、此中设痴情司、结怨司、朝啼司、夜哭司、春感司、秋悲司、薄命司;此中各司,贮“普天之下所有的女子过去未来的簿册”;此中的“薄命司”,仅贮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
三、“普天之下所有的女子过去未来”,皆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神瑛绛珠等(宝黛等)的下凡,亦不例外。
四、作者自又云中的该“我”,自称“在下”,写女娲氏练石补天,将未用之石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意在该石不去女娲氏所补之天,而去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
五、该石被变成“通灵”,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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