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自又云之“我”——撰《石头记》
(2025-03-17 10:16:19)
作者自又云,六次提到的“我”,是作者之形象。该“我”之行为,充分体现了撰《石头记》之“由我”:
一、该“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将自己及当日之女子,敷演成神话中的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离”开人间“恨天”,饮愁“灌愁海”,由的是“我”。
二、该“我”自称“在下”,写女娲氏练石补天,将未用之石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由的不是女娲氏所补之天的需求,而由的是“我”之需求。
三、该“我”自称“在下”,写该石被变成“通灵”,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然后在石头上公示,是“由我不由石”。
四、该“我”自称“在下”,写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孔梅溪题之;吴玉峰题之;曹雪芹披阅增删并题之,是由“我”不由空空道人;由“我”不由孔梅溪;由“我”不由吴玉峰;由“我”不由曹雪芹。
五、作者自又云,六次提到的“我”,是作者之“我”——是撰《石头记》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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