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其道而行之的曹雪芹撰《石头记》之说
(2024-12-29 08:09:23)
在“作者自云”之“作者”的笔杆子下,虽然写了石头、空空道人、孔梅溪、吴玉峰、曹雪芹,但写的却是石头撰《石头记》,而不是曹雪芹撰《石头记》。
曹雪芹撰《石头记》之说,不仅仅出了“作品”之格,而且公然挑战“作者自云”之“作者”的权威,取而代之以“作者自云”之“作者”,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一、“作者自云”之“作者”,“故将真事隐去”,不自称“作者”,而自称“在下”,是隐去自己的作者身份,而注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是借变成“通灵”之石头,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带“夹带”于中,而记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及其背景。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二、贾宝玉林黛玉等,就是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的神瑛绛珠等;“通灵宝玉”就是被“夹带”于中而记之的石头。
三、自称“在下”者,注明空空道人抄回《石头记》;孔梅溪题之、吴玉峰题之、曹雪芹披阅增删并题之,仅仅是从不同角度,给石头撰《石头记》当“托”。
四、所以自称“在下”者笔杆子下的曹雪芹,不得“出格”——不得取代石头撰《石头记》;不得取代自称“在下”者——不得取代“作者自云”之“作者”。
五、即就是“作者自云”之“作者”撰《石头记》,也是“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