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曹雪芹不是《石头记》作者之证据

(2024-11-21 07:27:24)

            曹雪芹不是《石头记》作者之证据

曹雪芹不是《石头记》之作者,其证据如下:

一、曹雪芹没有为石头撰《石头记》,提笔杆子的资格。因为曹雪芹披阅增删《石头记》,并不是出自曹雪芹的笔杆子下,而是出自“作者自云”之“作者”——“故将真事隐去”,不自称“作者”,而自称“在下”的笔杆子下。

二、曹雪芹没有隐去自己的身份,没有写石头。因为没有了石头,就没有了石头变“通灵”之资本,从而没有了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之条件。

三、曹雪芹没有资格注明,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没有资格注明“按那石上书云……

四、“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并不是出自曹雪芹的笔杆子下,而是出自自称“在下”者的笔杆子下——出自“作者自云”之“作者”,“故将真事隐去”,不自称“作者”,而自称“在下”的笔杆子下。

五、在自称“在下”者的笔杆子下,石头、空空道人、孔梅溪、吴玉峰、曹雪芹,处在同一个“战壕”,同一个级别,由自称“在下”者统一指挥,统一支配。曹雪芹是“战斗员”,自称“在下”者则是“指挥员”。

六、在自称“在下”者的笔杆子下,叫曹雪芹当《石头记》的披阅增删者,曹雪芹就别想当《石头记》之作者。那有“战斗员”指挥“指挥员”的道理!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