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等而下之”的档次
(2024-10-12 18:08:00)
在《石头记》一书中,曹雪芹之档次,是为石头记神瑛绛珠等下凡作证之档次,是被“执笔者”,写在笔下之档次:
一、“作者自云”之作者,虽然“故将真事隐去”,自称“在下”,但却拥有“执笔者”之档次,“执笔者”之话语权。而石头、空空道人、孔梅溪、吴玉峰、曹雪芹,就等而下之了。
二、自称“在下”者,写石头撰《石头记》,是写石头记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然后在石头公示。
三、自称“在下”者,写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是为石头记神瑛绛珠等下凡作证。
四、自称“在下”者,写孔梅溪题之、吴玉峰题之、曹雪芹披阅增删并题之,还是为石头记神瑛绛珠等下凡作证。
五、曹雪芹躺倒在自称“在下”者的笔下,是“等而下之”的档次,只配给石头记神瑛绛珠等下凡作证。
前一篇:曹雪芹——是作者“封神”之牺牲品
后一篇:“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唱词之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