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石头记》——“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2024-09-13 20:24:43)
撰《石头记》者,作者可以撰之,石头可以撰之,然二者不可兼得。因作者撰出来《石头记》,不叫《石头记》;而石头撰出来的《石头记》,才叫《石头记》。故而舍作者而取石头也:
一、作者不自称“作者”,而自称“在下”,是舍作者之身份,而取石头撰《石头记》。
二、自称“在下”者,既“注明出”,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又“注明出”“按那石上书云……”
三、“按那石上书云”:该石被变成“通灵宝玉”,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从而“记”下了神瑛绛珠等(宝黛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然后再归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复原本质,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的《石头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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