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头记》之石头无“补天石”的终身制
(2024-08-13 09:17:02)
女娲氏练石补天,意不在补天,而在多练出一块石,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而去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记”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所以,《石头记》之石头,没有“补天石”的终身制,只有“记录者”的终身制:
一、该石被变成“通灵宝玉”,是被“夹带”于中而“记”之需要。因为高经十二丈,方经二十四丈之石头,神瑛侍者嘴里衔不下;脖子上系不起;石头记不成。
二、是衔在神瑛嘴里的“通灵宝玉”,系在贾宝玉脖子上之“通灵宝玉”,记下了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
三、“通灵宝玉”再归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复原本质,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的《石头记》,予以公示,既是主人公神瑛绛珠之公示,也是该石头“记录者”身份之公示。
四、由此可见,女娲氏练石补天,将未用之石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是将《石头记》之石头——具有“记录者”身份之石头,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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