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奈何之石头“记”无可奈何之神瑛绛珠
(2024-08-06 11:46:46)
在《石头记》一书中,不仅石头没有选择权,就是神瑛绛珠亦没有选择权。所以是无可奈何之石头,“记”无可奈何之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
一、女娲氏练石补天,将未用之石,弃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其决定权在女娲氏,而没有该石头的选择权。
二、一僧一道来到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说好的石头到人间享受荣华富贵,实际上,则是将该石变成“通灵宝玉”,然后携其到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将其“夹带”于中,而“记”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然后在石头上公示。
三、神瑛下凡,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绛珠下凡,警幻亦曾问及。但下凡于人间的神瑛绛珠等,却是无可奈何之人生,因为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却贮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的“薄命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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