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石头“记”神瑛绛珠之神话——不能栽于“凡夫”

(2024-07-04 22:16:56)

       石头“记”神瑛绛珠之神话——不能栽于“凡夫”

石头“记”神瑛绛珠之神话,源于“凡夫”,高于“凡夫”,但又不能栽于“凡夫”。而这需要“凡夫”之作者的自知之明:

一、以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的神话,取代作者念及的当日之女子,取代作者曾历过的一番梦幻,是一种升华。

二、以变成“通灵宝玉”的石头,被“夹带”于中而“记”之,然后在石头上公示,是一种表达。

三、既然升华的已升华,表达的已表达,“凡夫”之作者形象再不放弃,石头“记”神瑛绛珠之神话,就要栽于“凡夫”之作者的形象。

四、有“凡夫”之作者形象创存在,石头“记”神瑛绛珠,就是“凡夫”之作者的作品。石头“记”神瑛绛珠之神话,就栽倒在“凡夫”之作者的笔下,永远不能成为独立的神话。

五、只要“凡夫”之作者的形象存在,就永远限制着《石头记》,是“凡夫”之作者的作品。

六、值得庆幸的是,作者以自己的自知之明,解决了《石头记》不栽于“凡夫”之险境:作者不自称“作者”,而自称“在下”,从源头上,放弃了自己“凡夫”之作者形象,直接注明:石头撰出了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空空道人从石头上抄回《石头记》;曹雪芹披阅增删了该《石头记》。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