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神瑛绛珠之资格——作者没有石头有
(2024-06-22 23:33:47)
自从作者以念及的当日之女子,以曾历过的一番梦幻为原型,创造出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的神话之后,作者便失去了记神瑛绛珠等下凡之资格:
一、神瑛绛珠等下凡是神话,作者是非神话。非神话之作者,记神话之神瑛绛珠等下凡,没有资格。
二、唯有神话中的石头,才有资格记神话中的神瑛绛珠等下凡。
三、为了实现神话中的石头,记神话中的神瑛绛珠等下凡,非神话之作者,不自称“作者”,而自称“在下”,舍己为石,甘为石头撰《石头记》当“人梯”,以牺牲自己的作者形象与著作权为代价,既注明出,石头撰出记在石头上之《石头记》,又注明出“按那石上书云……”从而实现了,神话中的石头,记神话中的神瑛绛珠等,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然后在石头上公示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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