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通灵”与“神瑛”不可兼得

(2023-12-06 10:25:30)

          “通灵”与“神瑛”不可兼得

女娲氏补天未用之石只有一块。该石变成“通灵”,就不再被变成“神瑛”;被变成“记录者”,就不再被变成“主人公”。“通灵”与“神瑛”不可兼得——“记录者”与“主人公”不可兼得——是因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也!

既然自称“在下”者,写石头撰《石头记》,则是取石头变“通灵”——石头变“记录者”,故而舍石头变“神瑛”——舍石头变“主人公”。所以“通灵”自始至终,都是“记录者”:

一、贾宝玉衔“通灵宝玉”——是主人公衔“记录者”,主人公与“记录者”不可兼得。

二、贾宝玉系“通灵宝玉”——是主人公系“记录者”,主人公与“记录者”不可兼得。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