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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与神瑛绛珠的资格认定

(2023-12-05 08:36:19)

              石头与神瑛绛珠的资格认定

人形是主人公之资格。根据“甄士隐梦幻识通灵”,石头与神瑛绛珠的资格认定如下:

一、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之石头,没有被变成人形,而是被变成“通灵宝玉”。故该石头无主人公之资格,只有“记录者”之资格。

二、神瑛侍者浇灌绛珠草,神瑛侍者有人形,脱却草胎木质,幻化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的绛珠仙子有人形。故神瑛绛珠,有主人公之资格。

三、神瑛绛珠(宝黛),从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下凡……归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是主人公之人生与归宿。

四、“通灵宝玉”被带梦幻之“离恨天,灌愁海”,被“夹带”于中而“记”之,然后归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复原本质,以“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的《石头记》,予以公示,则是“记录者”的“记录”行为。

五、贾宝玉衔“通灵宝玉”,系“通灵宝玉”,是主人公衔“记录者”,系“记录者”,也是“记录者”记主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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