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孙文林而言,这7天显得格外漫长,孙文林是长沙的一名男同性恋者,2015年12月16日,他和代理律师石伏龙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材料,请求判令芙蓉区民政局为其办理婚姻登记,法院已收下起诉材料,将在7天内决定是否立案,此举被舆论称为“同性恋婚姻维权第一案”!
从说服父母到主动公开同性恋者身份,再到提出与“男友”结婚,孙文林自叹,“这一路走的很艰辛”,法院是否受理此案,仍充满未知,不过,在孙文林看来,不管成功与否,他都不会轻易放弃!
“同性”婚姻登记遭拒后起诉民政局
孙文林今年(2015年)26岁,短发、白净、清秀,是他给人的第一印象,其“男友”36岁,两人认识一年多,相处融洽,今年(2015年)6月23日是孙文林和男友“相恋”一周年纪念日,两人相约在这天结为“配偶”,在朋友们的陪伴下,他们走进了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还随身携带了一面锦旗!
“如果获准了,我们就把锦旗送给婚姻登记部门,并一起合影留念”,孙文林说,“女方呢”?这是当班工作人员的第一反应,孙文林指着自己的男朋友说:“这是我男友,我们俩想结婚,证件,我们带齐了,给我们登记吧”!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愣了一下,指着法条告知,“只有一男一女才能结婚”,孙文林说,按照《婚姻法》总则,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那么,不论男人和女人们都应平等享有与男性们结婚的权利,也平等享有与女性们结婚的权利,否则就违背了“男女平等”原则!
随后,孙文林找到湖南省民政厅进行投诉,该厅相关部门回复,若涉及到官员贪腐问题,可以向纪委反映,如不依法行政,可去法院起诉,考虑到走司法途径比较耗时,孙文林辗转找到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负责人,该负责人让他继续去找婚姻登记办!
转了一圈又回到原点,孙文林决定找律师起诉民政局,阐述他对《婚姻法》的理解,可是,当他找的律师拿出庭函时,再次受阻,该律师事务所主任以案件“敏感”为由,让律师们不要代理,无奈之下,孙文林找了另一位律师石伏龙代理此案!
2015年12月21日下午,长沙市芙蓉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获悉孙文林起诉的事,但法律规定只能异性结婚,他们是依法行政!
支持与反对之声长期“博弈”
对于儿子与“男友”登记结婚的事,孙文林的家人们表示支持,孙母说:“不管社会上如何歧视我儿子是同性恋,我都会坚定地站在儿子这边”,孙文林说,14岁时,他就跟家人们“通报”自己是同性恋者,“当时,父母没太在意,觉得我年龄太小,尚不懂事”!
在他17岁那年,因同性恋的事,孙文林与父亲有一次激烈冲突,至今记忆犹新,孙文林回忆,奶奶70岁生日时,家里来了很多亲戚,好不热闹,有一位大伯坐在他旁边,随意问了他一句:“长这么高,这么帅,有没有女朋友啊”?孙文林几乎不假思索地回复:“我不喜欢女的,我喜欢男的”,说完,孙文林留意了一下、坐在他对面的父亲,正狠狠地瞪着他!
回家后,刚进家门,憋了一肚子气的父亲,便踹了孙文林一脚,父子俩为此闹得很不愉快,紧随其后的家人们得知情况后,将孙文林拉到一旁的房里,轮番进行“批斗”!
“当时,我很委屈,又找不到更好的语言和方式来反驳”,孙文林说,而此时,他的父母与很多同性恋者们的家庭一样,充满了难过与自责,在这种心理“阴影”之下,孙文林变得很自卑,脾气也很古怪,一直背负着巨大心理压力到大学,才有所好转!
孙文林说,上大学后,自己抛开心理“包袱”和顾虑,大胆地向外界承认了、自己是一名同性恋者,“这些年通过不断沟通,跟父亲的关系缓和了一些”,孙文林说!
目前,中国尚无同性恋者成功登记为“合法夫妻”的案例,记者留意到,一些公开举办“结婚仪式”的同性恋者们,同样承受了巨大的身心压力和痛苦,到他们“婚礼”现场祝福的亲友们只有寥寥数人!
近年来,诸如著名性学家李银河等一些社会学专家们,一直在呼吁实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但现阶段的中国并不允许同性恋者们登记结婚,同性恋婚姻背后涉及到法律、道德和伦理等问题,支持者们与反对者们的观点长期对立存在!
孙文林的代理律师石伏龙表示,之所代理此案,一方面源于他关注公益诉讼,对同性恋问题有一些了解,另一方面是因为婚姻属于人类基本权利,其权益应该得到保障!
“非常感谢所有认识与不认识的家人们及朋友们,我们继续前进”,收到法院立案通知书后,孙文林在微信里写下了自己的感言(记者
李俊杰)!
网查显示,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例的相关裁判文书、并未公开披露最终裁决结果,而根据当年的新闻报道,这起特殊的“婚姻”登记案例,当时的法院判决是孙文林一方败诉,随后在法院外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他表示还将继续上诉!
孙文(麟)林(右)和他的男友(受访者供图)、本文摘自相关新闻报道和网络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