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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365新闻阅读

(2023-12-02 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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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本月初开始

全面禁用

“生鲜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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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从本月1日起,商家不能给“生鲜”开“美颜”了,新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们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如有违反且拒不改正者,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在超市里看到猪肉红润润、蔬菜水灵灵,但买回家一看,可能不是那么回事”,经常买菜的任们常有这样的感受,自己购买的生鲜产品在市场内还“新鲜诱人”,拿回家后简直就是“卖家秀”和“买家秀”的区别!

  究其原因,就是商家悬挂了“生鲜灯”,在“生鲜灯”照射下的肉、海鲜、蔬果等生鲜食品显得格外新鲜、红润,一旦回到自然光或接近自然光的灯具下,不新鲜的生鲜食品立即“现回原形”,“生鲜灯”为什么能让生鲜食品看起来更新鲜呢?相关人士介绍,这与照明灯具的显色性和颜色有关,肉类在偏红色光源下显得更为红润,蔬菜在偏绿色光源下显得更为翠绿,能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消费者们的购买欲!

  此次的新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后,商家执行情况如何?在前期宣传基础上,本月1日,上海浦东新区周家渡市场监管所对辖区生鲜超市和农贸市场进行突击执法检查,督促市场主办方切实履行管理者责任,正在一旁选购排骨的上海市民李先生表示,“禁用生鲜灯以后,虽然肉类和蔬果看上去没有以前那么鲜亮了,但可以看得更清楚、买得更放心”!

“生鲜灯的使用不仅侵犯了消费者们的知情权,也为不法分子们销售不新鲜食品提供了便利,禁用生鲜灯,可以有效整治滤镜营销乱象,进一步规范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营造透明可信、质价相符的市场秩序”,周家渡市场所负责人说,大家后续如果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各地工商执法热线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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