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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365新闻阅读

(2023-11-19 17:10:39)
标签:

365

青岛

“租房居住”

“集体户形式”

“落户”

“本文标题为《一特大城市官宣!租房即可落户》”!

“青岛市近日发布通知,规定在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本人及配偶在青岛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在房屋租赁期间可申请集体户落户,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其中明确,居住落户方面:一是扩大可落户房屋类型范围,由居住性质的产权房屋放宽至合法产权房屋,合法产权房屋包括已办理产权权属的房屋和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产权证登记为商住、商用等类型的房屋,此次都在扩大范围中,对于车库、厂房、仓库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人员居住或落户规定的,不予办理户口登记”!

  “二是扩大稳定居住落户范围,稳定居住落户由城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扩大至全市范围,在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的,在房屋租赁期间可申请本人及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或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此处的央视新闻视频省略)”!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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