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每年春节放假规定,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其余四天为调休假,因此,每年春节的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加班的、应该支付劳动者们三倍的工资报酬,即为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其余时间加班的、应该支付劳动者们两倍的工资报酬,即为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一、“春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单位安排劳动者们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们日工资的300%的加班报酬给劳动者们,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调休;正月初四到正月初六、单位安排劳动者们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们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
(一)安排劳动者们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即: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们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即: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们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月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
二、“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办”?
“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拒不支付的,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单位支付拖欠报酬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开庭审理,之后对双方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们去新单位工作”!
“4、如果按照上述放假时间执行,其中三天属于法定节假日,按照规定,要是在这三天安排劳动者们加班,那么,加班工资应该为个人工资的三倍,除这三天以外安排加班的,则需支付两倍工资,律图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本篇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律师解答”:“春节根据劳动者们实际在春节期间的加班时间算加班工资,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们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并且为劳动者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们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们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们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们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们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们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
第四条”:“用人单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们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本文配图为原版配图、本文内容均为综合摘自网络、仅供参考!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