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评估准则》
(2012-02-06 08: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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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法律规定 |
《国际评估准则》
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 Committee,IVSC),目前在国际评估界发挥着主导作用,其制定和努力推广的《国际评估准则》(International Valuation Standards,IVS)是目前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性评估专业准则。
《国际评估准则》
(一)《国际评估准则》简介
1.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于1985年制定了《国际评估准则》第一版
2.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于2007年发布了第八版《国际评估准则》
(二)《国际评估准则》结构体系
1.前言。
2.公认的评估原则的基本概念
3.行为守则
4.资产类型
该部分对作为主要评估对象的不动产、动产、企业价值和金融权益四种资产类型及其区别进行了说明。
5.国际评估准则
该部分是《国际评估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三个准则:
《国际评估准则1——市场价值基础评估》;
《国际评估准则2——非市场价值基础评估》;
《国际评估准则3——评估报告》。
6.国际评估应用指南
本部分包括两个应用指南,对这两种重要评估业务提出要求:
应用指南l——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
应用指南2——以贷款为目的的评估
7.评估指南。
第七版《国际评估准则》中共有15项评估指南
8.词汇表
(三)《国际评估准则》中的基本概念
3.折旧概念
折旧在评估和会计上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对评估师而言,评估中的“应计折旧”应当与市场有关,反映相关的市场状况;而会计上的“应计折旧”则与会计原则有关,并不反映市场状况。
5.最高最佳使用
最佳用途又称为最大最优用途,指对某项资产而言,实际可能的、经合理证明的、法律允许的、财务上可行的并能实现该被评估资产最大价值的最可能用途。
最佳用途概念是市场价值评估的一个组成部分。虽然最佳用途概念并没有出现在《国际评估准则》市场价值的定义中,但评估师在进行市场价值评估时,应当结合相关资料分析被评估资产的最佳用途,并在此基础上评估资产的价值。
6.市场价值与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
(2)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
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分为3类,包括:实体特定价值、资产互换特定价值及有法律和合同特别定义的价值
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主要包括公允价值、投资价值、特殊价值、协同价值等。
公允价值:在公平的市场交易中,资产在理性、自愿的买卖双方之间进行交易的价值数额。
投资价值是指资产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这一主观概念将特定的资产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标准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结合起来。
特殊价值是指资产价值量超出和高于其市场价值的部分。特殊价值是由于该资产与其他资产存在物理性、功能性或经济性组合而产生的,比如相邻资产。特殊价值是针对特定的资产所有者或使用者、未来特定所有者或使用者的资产价值升值,而不是针对整个市场,即这种价值升值是针对具有特殊兴趣的购买者。
协同价值:有两种或者两种以上利益相结合而产生的价值附加值,其中组合利益的价值要大于原有各项利益价值的加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