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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田都阃府考

(2013-11-17 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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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田

都阃府

历史

旅游

分类: 关于培田

                   培田都阃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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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阃府,又叫“世德堂”,据《培田族谱. 世德堂记》记载,建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是五亭公吴昌风过世后,由他的后代为他建的“飨堂”,所以又叫“五亭公祠”。它之所以又会命名为“都阃府”,是因为五亭公的三子吴拔桢1898年从北京调到山东青州当了一名“都司衔”的守备,为体现家族的荣耀,外大门的门额上就刻上了“都阃府”几个字。都阃,指带兵在外的将军,也指都司衔的武官。清代的“都司”,比守备大一级,是正四品武官。都阃府,指的是都司的府第。在大门上写上这里出了什么样的官,或是有什么功名地位,这是当时各地通常都有的做法,都阃府里出了吴拔桢这样的官,并不一定指这里就是吴拔桢独有的府第,这和务本堂的情况是一样的。

世德堂是吴昌风的飨堂,当然不是吴拔桢所独有,而是包括吴拔桢在内的三兄弟都有份的“公房”。 建世德堂时,吴拔桢还在北京,家中一切事务都由大哥吴华年操办,世德堂即由吴华年经手建成。这些,有1906年出版的《培田族谱. 世德堂记》为据。1951年之前,五亭公后代三房人都有住在这里,也可证明这点。

所传都阃府是因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时,吴拔桢护驾有功,告老还乡时皇帝特批他回乡建的,慈禧还为此写了对联,纯属误传。

世德堂废墟残墙上有一块“墓表”,倒是真的。该墓表是吴拔桢在北京当宫廷侍卫、内廷行走,人生最辉煌的时候,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请刑部尚书贵恒篆额,中宪大夫刑部主事上杭人李英华撰文,前科状元吴鲁(泉州人)书写,北京琉璃厂髙学鸿镌刻,当时“共费二百余金”(《培田族谱》载)。墓表名为“诰封昭武都尉国学生五亭吴公墓表”,是为吴拔桢的父亲五亭公写的,概括了五亭公的一生,并给予五亭公极高的评价。该墓表是一件很有价值的珍品,但是,这件珍品保管不善,已经非常残破,非常可惜。

世德堂面积不大,却是培田最为华丽的建筑。三进三开间合院,另加单侧横屋,是祠屋合一的建筑,既是飨堂,又是住宅。结构形式同培田其他民居,用料考究,雕梁画栋,透窗灰塑,石砌门楼华表,施工极为精细,且很有文化品位。现残存的前庭院用各式河卵石精铺而成的“鹤鹿同春图”,活灵活现,来此参观者无不称颂不已。

世德堂1951年被征为当时的“长汀县第十五区”区政府所用,区政府搬到曹坊以后,又作为“培田乡”乡政府办公所在地,再以后用做“大队部”和“村委会”,但据了解,该宅并没有被“没收”。实际上是被“占用”。

1994被人烧毁,成了一片废墟。是什么人烧毁?为什么要烧毁它?无人追查,也无人报案、立案,实在是莫名其妙!

占用房子的村委会应该负责追查报案,因为他们是实际使用者,对此应负全责。按理说,村委会拿不出“征用”该房屋的法律文件,房屋产权就不属于村委会,只能算是“借用”,房屋被毁,借用者要负责赔偿;如果房屋产权属于村委,“都阃府”即为集体财产,房屋被毁,村委会应对全体村民交待事故原委,负责重建,这是个简单的道理,但是,这些都没有人管。五亭公后代对房屋被毁没有责任,是说得通的,因为1951年以后,他们实际上失去了房子的使用权和管理权,他们能对房屋被毁负责吗?他们所应该做的,是向房屋的使用者索赔。当时没有人起诉索赔,原因是多方面的。原因之一是,五亭公后代明白:搞了几十年“阶级斗争”、法治观念还远离培田的情况下,做到这点是不容易的。

2000年以后,培田开发旅游,并先后被评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各地文人学者和游客来到培田,看到“都阃府”遗址,无不摇头叹息。2003年,“培田古民居管委会”在原都阃府门前竖了一块《都阃府遗迹警示录》。该文由连城县的某著名文人执笔书写,文章写得很好,不愧是名牌大学毕业的笔杆子。但是,文中将都阃府被毁归罪于村民防火意识不够,实在是太简单了一些。如果是防火意识不强,首先责任应该是当时房屋使用者村委会,事后报案追查,应该也是村基层组织村委会,这是再清楚不过的事,岂能推诿于村民“麻木不仁”?但文后有备注:“本文稿系是受省消防总队托而撰”。也难怪作者了。

2006年新编《培田吴氏族谱》在《祠屋记. 世德堂记》文后的附记却是这样写的:

附记:此屋原为吾村最华丽之建,1951年征为长汀县第十五区政府所在地。1954年迁至曹坊后,即变为培田乡办公地点。嗣后成为培田大队及培田医疗站使用,继而成为培田村委会所在地。至1994年秋竟然被歹人放火焚烧,仅剩“都阃府”之门闾及龙纹华表,似乎在悲愤中怒斥歹人之恶,有识之人无不叹息,称此毁墟为“培田之圆明园”。(《培田吴氏族谱》第530页)

的确,世德堂被毁,世人只有叹息而已!五亭公的后代只有叹息,培田人也只有叹息!叹息的是,培田离民主法治社会竟还这么远!

都阃府的被毁和无人追究、无人负责这一事件,也记录了一段特殊的培田历史。

 

     附件:

       世德堂记

 

有田千顷,鱼陂千石,广厦数百间,鸡豚牛羊之数百头。而犹权子母,计较锱铢,戚里贫乏者,吝啬不一分润,曰:“吾以贻子孙也。”然而奢佚耗之,侵渔蚀之,灾患狱讼又从而倾散之,积千百万之巨赀,不转瞬而悉归乌有者,比比而然。呜呼!此非独子孙之不才,亦祖若父者之凉德,无以绵其世也。司马温公曰:“积金以贻子孙,或不能守;积书以贻子孙,或不能读;不如积阴德于冥冥之中,以为子孙长久之计。”善哉所言!夫积德,非必为子孙计,而子孙之食其报者则在此不在彼,人何乐而不兢于德也?吾乡五亭吴公以有德著。吴氏积德,不自公始,而公益能懋其德以裕后人。公生平拥厚赀,登高寿,而未尝有意外。虞乡之人,无论识与不识,咸称道公,即忌公者亦不能中伤公。所谓积德获报者非耶?公之卒也,余尝为之上杭李君和甫表其墓事绩,具兹不赘。今年春,公之令嗣为公营构飨堂,落成颜曰:“世德堂”。盖纪实也。忆余曩者,南走吴粤,北游燕赵间,窃怪当世士大夫兢于财贿,其能积书以贻后者十无一二焉;积德者百无一二焉。岂以财之克守而德之难据耶?傥观于公,可以爽然矣。然余尤顾登斯堂者体先志无忘名堂之意,愈黾勉于德而为后世法也。是为记。

   赐同进士出身

   诰授奉政大夫内阁中书舍人

   年愚侄康   顿首拜

   光绪二十三年丁酉季春月         谷旦

 

 

 

都阃府遗迹警示录

 

都阃府,乃清光绪年间四品御前值殿侍卫、青州守备、诰封武功将军吴拔桢府第。落成于光绪二十三年(1897),焚毁于19941015日(农历)。从硕果仅存之龙纹旌表、龙凤门楼、凝结四位名家心血之汉白玉碑、鹿鹤同春之雨坪图案等即可窥见其昔日之辉煌。然目睹眼前之破败苍凉,凡有血性者,必兴万千感慨:黑暗之旧中国,战火频仍,匪患横行,无论有价无价,俱处朝难保夕之危机,而此一古居竟得苟全,虽属万幸,其实万般侥幸也。天亮之新中国,人民当家,百姓乐业,著名民居,永保无虞,实为事理之必然,缘何竟毁于无名之火,铸成千古之憾?据查,事发之前,斯处虽为村委驻地,实则多人蚕食之所。试看易燃之木板堆积,经年有加;招火之柴草横陈,累月无减,则积薪厝火之势已成于既定,灰飞烟灭之灾实孕于无形也。尤可叹者,村人对此司空见惯,熟视无睹,安之若素,即有屈突徙薪之识者,亦徒唤奈何也!然则古建之焚,独焚于火耶?古建之焚,实焚于人之不察隐患,疏于防范也;实焚于人之麻木不仁而少居安思危之念也;实焚于人之图一己一时之便而弃公众之永久利益如敝屣也。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今日痛定思痛,特制警示录于斯;默弃莫离,消防之规;宜惧宜诫,损公之行。若懈若怠,必无善终;朝乾夕惕,永获康宁。

 

                          连城培田古民居管委会

                                   00三年夏月吉日

注:本文稿系受省消防总队托而撰,已纂刻于培田古民居之都阃府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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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鹤同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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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墟成了晒谷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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