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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政策不能学美国也不能学德国

(2010-09-10 11:16:56)
标签:

房产

德国

价值投资

中国

房地产政策

消费品

美国

资产

分类: 商业价值

房地产政策取向必须根据房地产自身的发展规律进行确定,房地产是否发展成为投资对象,还是发展成为消费品,我们必须认真分析,正确作出判断。

 

美国的房地产市场政策是比较典型的将房地产作为投资对象,大量的资本聚集,成为人们的资产,在工业社会后期和商业社会初期,房地产的资产属性是非常正常的,本人前面的博文已经提到房地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充分和必要条件,充分条件意味着房地产就具备由需求向资产转化的条件。

 

德国的房地产政策是比较典型的将房地产作为消费品市场对待,把住房与粮食相等同,认为住房是人类的必需品,是人类生活的必要条件,所以德国的房地产政策取向,对于德国的商业社会发展也是不利的,虽然不会出现美国的资产泡沫破灭,但是他们严重阻碍房地产的快速发展,限制人们的价值投资。

 

正确的房地产政策取向应该是将房地产作为商品对待,房地产既不是粮食(消费品、必需品),也不是汽车(产品、需求品),住房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让人欢喜让人忧虑,没有别人的做法可以模仿,只有吸取别人的教训和成功经验,完全照搬,不可能引领商业社会发展,还有可能落后于其他国家,房地产是价值投资的对象,不是美国认同的简单资产模式,也不是德国的消费品模式,必须依靠社会价值判断房地产的发展,通过廉租房解决人们的住房需要(必需品,不是照搬德国的住房全部是消费品模式),通过商品房解决人们的价值投资(而不是美国资产投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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