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字谱“应合”“合”
(2016-07-09 21: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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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为减字谱中独立一个指法,释义收录于21本古本谱书中。
思齊堂琴譜:合也,如中指按十徽勾一絃,右指散挑四絃,中指十徽急上九徽,與散挑四絃一齊作,方見有合意,其法引上當重作,散挑四絃當輕作。
琴苑心传全编:合,兩絃合一聲,如左手按絃得聲後,引至某徽,右手即彈他絃,適與相合其音。
穎陽琴譜:合也,合聲也,因前絃之音未歇,又按幾徽輕彈以合前韻,亦有乘前絃之按聲,而後絃以散彈合前音者,凡琴譜遇合字,大概類是。
琴学管见:合,兩絃合一聲,如左手按絃得聲,後引至某徽,右手即彈他絃,適與相合其音。
太音传习:合也,如中指按十一徽勾一絃,急引上九。隨挑四絃合之如一聲,曰合。
太古正音琴经:合也,得聲往上合後聲。
阳春堂琴谱:合也,得聲往上合後聲。
太古正音琴谱:合也,得聲往上合後聲。
乐仙琴谱:合也,得聲往上合後聲。
琴学心声谐谱:合也,與上所放之絃同聲。
松风阁琴谱:合也,與上方之絃同聲。
德音堂琴谱:合也,與所放之絃同聲。
蓼懷堂琴譜:合也,與上所放之絃同聲。
诚一堂琴谱:合也,與上所放之絃同聲相合也。
治心斋琴学练要:合也,如左手大指九徽按三不起即上八徽,右手空挑七絃相應,亦曰應合。
研露楼琴谱:合也,與上方之絃同聲。
峰抱楼琴谱:合也,與上方之絃同聲曰合,彈後絃合前聲曰合。
琴谱正律:合也,按絃得聲,後絃聲應也,實音散音俱用。
槐荫书屋琴谱:合也,與上面所放之絃同聲。
师白山房琴谱:合也,與所放之絃同聲。
应合:共41本古谱收存。
大还阁琴谱:應合,按彈後,用指或上某徽,或下某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合前絃之音曰合。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彈一聲,即上九,與次彈散七應合同聲也。
琴谱析微:應合。按彈後,指或上上徽,或下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合前絃之音曰合。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已彈得聲,即上九徽,與次彈散七應和同聲是也。
澄鉴堂琴谱:應合。按彈後而指或上上徽,或下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合前絃之音曰合。假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已彈得聲,即上九徽與次彈散七應合同聲是也。
五知斋琴谱:應合,按絃後而指或上徽,或下徽有音,以應次絃有聲曰應,次絃之音合前聲曰合。假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已彈上九徽,于次彈七絃散聲應合同聲也。
卧云楼琴谱:應合。按彈後指或上上徽,或下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合前絃之音曰合。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已彈得聲,即上九徽,與次彈散七應合同聲是也。
存古堂琴谱:應合。按彈後,而指或上上徽,或下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合前絃之音曰合。假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已彈得聲,即上九徽,與次彈散七應合同聲是也。
龙吟阁秘本琴谱:應合,按絃後,用指或上某徽,或下某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合前絃之音曰合。如名按四絃十徽彈一聲,即上九,與次彈散七應合同聲也。
兰田馆琴谱:應合也。如中指或名指得聲后,引其餘音上前徽,右手彈其相應之散弦,以合之,彈散弦宜輕,庶不掩左引之餘音。
琴香堂琴谱:應合。按彈後,而指或上上徽或下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合前絃之音曰合。假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已彈得聲,即上九徽,與次彈散七應合同聲是也。
自远堂琴谱:應合也。按絃後,而指或上徽,或下徽,有音以應次絃有聲,曰應。次絃之音合前聲曰合。假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已彈上九徽,於次彈七絃散聲應合同聲。
指法汇参确解:應合也。如名指按彈四絃十徽,至右手散彈七絃,名指上九徽合作一聲應之。有應一聲,與連應數聲不同,又有應而指即起者,有應後而指上下不即起者,其連應數聲者,視散聲之緩急為莭。
琴學軔端:應合也,按絃後,而指或上徽或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之音合前聲曰合。假如名指按四絃十徽起彈上九徽,於次彈七絃散聲應合而同聲也。
鄰鶴齋琴譜:應合也。名指得音上一徽或幾分,與散音湊合如一聲者,或有上後畧住,再上一徽,又上一徽,末上與散音湊合者,均曰應合。
二香琴谱:應合。假如名指按二弦十徽已彈過,滸上九徽,食指靠於五絃,候名指滸到九徽,即挑五以應之。此挑宜輕,蓋因上九音不顯,故以散音襯托之,若右挑從空懸落以應之,則更靈妙矣。
梅花仙馆琴谱:應合。假如名指按二弦十徽已彈,過滸上九徽,食指靠於五弦候名指滸到九徽,即挑五以應之,此挑宜輕,盖因上九之音不顯,故以散音襯托之,若右挑從空懸落以應之,則更靈妙矣。
与古斋琴谱:應合也。於位按彈後,用指或上或下有聲,以應散彈別絃之聲,曰應合。假如名指按彈四絃十徽隨上九徽,即彈七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或按九徽指下十徽,即彈六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曲中有數上數下,俱用應合,閱譜所註便知。
琴学入门:應合也。於位按彈後,用指或上或下有聲,以應散彈別絃之聲,曰應合。假如名指按彈四絃十徽,隨上九徽,即彈七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或按九徽,指下十徽,即彈六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曲中有數上數下,俱用應合,閱譜所註便知。
蕉庵琴谱;應合也。按絃後,而指或上徽或下徽,有音以應次絃有聲,曰應,次絃之聲合前聲曰合。假如名指四絃十徽已彈,上九徽于次彈七絃散聲應合同聲也。
琴瑟合谱:應合也。按絃後,而指或上或下,有音以應次絃有聲,曰應,次絃之音合前聲曰合。假如名指四絃十徽已彈,上九徽於次彈七絃散聲應合同聲也。
天闻阁琴谱:應合也。按絃後,而指或上徽或下徽,有音以應次絃有聲,曰應,次絃之音合前聲曰合。假如名指四絃十徽已彈,上九徽,于次彈七絃散聲應合同聲也。
希韶阁琴谱集成:應合也。按絃後,而指或上徽或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之音合前聲曰合。假如名指四絃十徽已彈,上九徽,于次彈七絃散聲應合同聲也。
希韶阁琴瑟合谱:應合也。按絃後,指或上徽或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音合前絃聲,曰合。假如名指四絃十徽已彈,上九徽,與次彈七絃散聲應合同聲也。
枕經葄史山房襍抄:應合也,於位按彈後,用指或上或下有聲,以應散彈別絃之聲,曰應合。如名指按彈四絃十暉隨上九暉,即彈七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或按彈九徽指下十暉,即彈六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曲中有數上數下,俱用應合,閱譜所註便知。
琴学初津:應合也。於按彈之後,或上或下之虛音,以應散彈別絃之實音,曰應合。其法須乘上下音將至,而以散聲相應之絃迎合。勿令參差為妙,或有數上數下俱用應合者,閱譜便知。
琴学摘要:應合也,放彈絃後,用指或上或下有聲,以應散彈別絃之聲,曰應合。假如名指按四絃六徽彈後,隨上九徽,即彈七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或按九徽彈後,隨下十徽,即彈六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曲中有數上數下,而用應合,閱譜後便知耳。
今虞琴刊:應合也,名指或中指按彈後,右接連挑勾數弦,左指或上或下,所歷徽分,均與右彈之聲相應。法在左指按弦,逐節着力,則上下方能有音,否則亦如虛應故事而已。或單用應字。
琴学心声谐谱:應合也。如名十徽勾三絃即上九,以六絃散彈一聲合之。
松风阁琴谱:應合也。如名指按十徽勾三,即上九徽,隨散挑六應之。
德音堂琴谱:應合也。如名指十徽勾四上九,以七絃彈散一聲合之,諸如此類。
蓼懷堂琴譜:應合也。如名十徽勾三絃, 即上九,以六絃散彈一聲合之。
诚一堂琴谱:應合也。即上法。
琴学正声:應合,如左名指二絃十徽虛上九徽,散挑五絃,應合如一聲之類。
研露楼琴谱:應合也。如名指按十徽勾三,即上九徽,隨散挑六應之。
峰抱楼琴谱:應合也。如名指按十徽勾三,即上九徽隨散挑六以應之。
悟雪山房琴谱:應合也。以散絃應合前絃之聲。
琴谱正律:應合也。
槐荫书屋琴谱:應合也。如名十徽勾三絃,即上九,以六絃散彈一聲合之。
一经庐琴学:應合。按絃後,指或上或下,有音以應次絃,曰應。次絃之音合前音,曰合。
师白山房琴谱:應合也,如名指按十徽,勾四絃上九,以七絃彈散彈一聲合之,餘倣此。
荻灰馆琴谱:應合也,按絃後,而指或上或下,有音以應後弦曰應,後絃之音合前聲曰合。
枯木禅琴谱:應合也。按絃彈之上下,以應次彈之散音。
琴学丛书:應合也。如二絃彈後,上九應五絃,下十應四絃。
思齊堂琴譜:合也,如中指按十徽勾一絃,右指散挑四絃,中指十徽急上九徽,與散挑四絃一齊作,方見有合意,其法引上當重作,散挑四絃當輕作。
琴苑心传全编:合,兩絃合一聲,如左手按絃得聲後,引至某徽,右手即彈他絃,適與相合其音。
穎陽琴譜:合也,合聲也,因前絃之音未歇,又按幾徽輕彈以合前韻,亦有乘前絃之按聲,而後絃以散彈合前音者,凡琴譜遇合字,大概類是。
琴学管见:合,兩絃合一聲,如左手按絃得聲,後引至某徽,右手即彈他絃,適與相合其音。
太音传习:合也,如中指按十一徽勾一絃,急引上九。隨挑四絃合之如一聲,曰合。
太古正音琴经:合也,得聲往上合後聲。
阳春堂琴谱:合也,得聲往上合後聲。
太古正音琴谱:合也,得聲往上合後聲。
乐仙琴谱:合也,得聲往上合後聲。
琴学心声谐谱:合也,與上所放之絃同聲。
松风阁琴谱:合也,與上方之絃同聲。
德音堂琴谱:合也,與所放之絃同聲。
蓼懷堂琴譜:合也,與上所放之絃同聲。
诚一堂琴谱:合也,與上所放之絃同聲相合也。
治心斋琴学练要:合也,如左手大指九徽按三不起即上八徽,右手空挑七絃相應,亦曰應合。
研露楼琴谱:合也,與上方之絃同聲。
峰抱楼琴谱:合也,與上方之絃同聲曰合,彈後絃合前聲曰合。
琴谱正律:合也,按絃得聲,後絃聲應也,實音散音俱用。
槐荫书屋琴谱:合也,與上面所放之絃同聲。
师白山房琴谱:合也,與所放之絃同聲。
应合:共41本古谱收存。
大还阁琴谱:應合,按彈後,用指或上某徽,或下某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合前絃之音曰合。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彈一聲,即上九,與次彈散七應合同聲也。
琴谱析微:應合。按彈後,指或上上徽,或下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合前絃之音曰合。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已彈得聲,即上九徽,與次彈散七應和同聲是也。
澄鉴堂琴谱:應合。按彈後而指或上上徽,或下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合前絃之音曰合。假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已彈得聲,即上九徽與次彈散七應合同聲是也。
五知斋琴谱:應合,按絃後而指或上徽,或下徽有音,以應次絃有聲曰應,次絃之音合前聲曰合。假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已彈上九徽,于次彈七絃散聲應合同聲也。
卧云楼琴谱:應合。按彈後指或上上徽,或下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合前絃之音曰合。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已彈得聲,即上九徽,與次彈散七應合同聲是也。
存古堂琴谱:應合。按彈後,而指或上上徽,或下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合前絃之音曰合。假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已彈得聲,即上九徽,與次彈散七應合同聲是也。
龙吟阁秘本琴谱:應合,按絃後,用指或上某徽,或下某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合前絃之音曰合。如名按四絃十徽彈一聲,即上九,與次彈散七應合同聲也。
兰田馆琴谱:應合也。如中指或名指得聲后,引其餘音上前徽,右手彈其相應之散弦,以合之,彈散弦宜輕,庶不掩左引之餘音。
琴香堂琴谱:應合。按彈後,而指或上上徽或下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合前絃之音曰合。假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已彈得聲,即上九徽,與次彈散七應合同聲是也。
自远堂琴谱:應合也。按絃後,而指或上徽,或下徽,有音以應次絃有聲,曰應。次絃之音合前聲曰合。假如名指按四絃十徽,已彈上九徽,於次彈七絃散聲應合同聲。
指法汇参确解:應合也。如名指按彈四絃十徽,至右手散彈七絃,名指上九徽合作一聲應之。有應一聲,與連應數聲不同,又有應而指即起者,有應後而指上下不即起者,其連應數聲者,視散聲之緩急為莭。
琴學軔端:應合也,按絃後,而指或上徽或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之音合前聲曰合。假如名指按四絃十徽起彈上九徽,於次彈七絃散聲應合而同聲也。
鄰鶴齋琴譜:應合也。名指得音上一徽或幾分,與散音湊合如一聲者,或有上後畧住,再上一徽,又上一徽,末上與散音湊合者,均曰應合。
二香琴谱:應合。假如名指按二弦十徽已彈過,滸上九徽,食指靠於五絃,候名指滸到九徽,即挑五以應之。此挑宜輕,蓋因上九音不顯,故以散音襯托之,若右挑從空懸落以應之,則更靈妙矣。
梅花仙馆琴谱:應合。假如名指按二弦十徽已彈,過滸上九徽,食指靠於五弦候名指滸到九徽,即挑五以應之,此挑宜輕,盖因上九之音不顯,故以散音襯托之,若右挑從空懸落以應之,則更靈妙矣。
与古斋琴谱:應合也。於位按彈後,用指或上或下有聲,以應散彈別絃之聲,曰應合。假如名指按彈四絃十徽隨上九徽,即彈七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或按九徽指下十徽,即彈六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曲中有數上數下,俱用應合,閱譜所註便知。
琴学入门:應合也。於位按彈後,用指或上或下有聲,以應散彈別絃之聲,曰應合。假如名指按彈四絃十徽,隨上九徽,即彈七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或按九徽,指下十徽,即彈六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曲中有數上數下,俱用應合,閱譜所註便知。
蕉庵琴谱;應合也。按絃後,而指或上徽或下徽,有音以應次絃有聲,曰應,次絃之聲合前聲曰合。假如名指四絃十徽已彈,上九徽于次彈七絃散聲應合同聲也。
琴瑟合谱:應合也。按絃後,而指或上或下,有音以應次絃有聲,曰應,次絃之音合前聲曰合。假如名指四絃十徽已彈,上九徽於次彈七絃散聲應合同聲也。
天闻阁琴谱:應合也。按絃後,而指或上徽或下徽,有音以應次絃有聲,曰應,次絃之音合前聲曰合。假如名指四絃十徽已彈,上九徽,于次彈七絃散聲應合同聲也。
希韶阁琴谱集成:應合也。按絃後,而指或上徽或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之音合前聲曰合。假如名指四絃十徽已彈,上九徽,于次彈七絃散聲應合同聲也。
希韶阁琴瑟合谱:應合也。按絃後,指或上徽或下徽,有音以應次絃之聲,曰應。次絃音合前絃聲,曰合。假如名指四絃十徽已彈,上九徽,與次彈七絃散聲應合同聲也。
枕經葄史山房襍抄:應合也,於位按彈後,用指或上或下有聲,以應散彈別絃之聲,曰應合。如名指按彈四絃十暉隨上九暉,即彈七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或按彈九徽指下十暉,即彈六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曲中有數上數下,俱用應合,閱譜所註便知。
琴学初津:應合也。於按彈之後,或上或下之虛音,以應散彈別絃之實音,曰應合。其法須乘上下音將至,而以散聲相應之絃迎合。勿令參差為妙,或有數上數下俱用應合者,閱譜便知。
琴学摘要:應合也,放彈絃後,用指或上或下有聲,以應散彈別絃之聲,曰應合。假如名指按四絃六徽彈後,隨上九徽,即彈七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或按九徽彈後,隨下十徽,即彈六絃散聲,與之相應而合也。曲中有數上數下,而用應合,閱譜後便知耳。
今虞琴刊:應合也,名指或中指按彈後,右接連挑勾數弦,左指或上或下,所歷徽分,均與右彈之聲相應。法在左指按弦,逐節着力,則上下方能有音,否則亦如虛應故事而已。或單用應字。
琴学心声谐谱:應合也。如名十徽勾三絃即上九,以六絃散彈一聲合之。
松风阁琴谱:應合也。如名指按十徽勾三,即上九徽,隨散挑六應之。
德音堂琴谱:應合也。如名指十徽勾四上九,以七絃彈散一聲合之,諸如此類。
蓼懷堂琴譜:應合也。如名十徽勾三絃, 即上九,以六絃散彈一聲合之。
诚一堂琴谱:應合也。即上法。
琴学正声:應合,如左名指二絃十徽虛上九徽,散挑五絃,應合如一聲之類。
研露楼琴谱:應合也。如名指按十徽勾三,即上九徽,隨散挑六應之。
峰抱楼琴谱:應合也。如名指按十徽勾三,即上九徽隨散挑六以應之。
悟雪山房琴谱:應合也。以散絃應合前絃之聲。
琴谱正律:應合也。
槐荫书屋琴谱:應合也。如名十徽勾三絃,即上九,以六絃散彈一聲合之。
一经庐琴学:應合。按絃後,指或上或下,有音以應次絃,曰應。次絃之音合前音,曰合。
师白山房琴谱:應合也,如名指按十徽,勾四絃上九,以七絃彈散彈一聲合之,餘倣此。
荻灰馆琴谱:應合也,按絃後,而指或上或下,有音以應後弦曰應,後絃之音合前聲曰合。
枯木禅琴谱:應合也。按絃彈之上下,以應次彈之散音。
琴学丛书:應合也。如二絃彈後,上九應五絃,下十應四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