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9日,学校某系一名大二的同学在游泳课上溺水身亡。半个月后,在我自己的网球课上,老师告诉我们,这件事学校已经妥善处理,本着以学校形象大局为重的考虑,希望大家不要再提。于是我们,这些听众,那个悲伤事件的听众,心领神会,微笑,点头,说,知道的。
我突然想到了《关于他人的痛苦》。
虽然不曾目睹,大家却都有耳闻,同样,以我们的智商和情商,也不难想象,逝者的亲人面对这样一个优秀亲人的逝去,将是多么痛苦悲伤。可是,我们什么都感觉不到,最多,只是bless,最多,只是sorry。而sorry一直是一个很好的表达,它可以是略带情感的难过,也可以是不带感情的遗憾。
苏珊·桑塔格说,“只要人们感到自己安全,就会冷漠。”所以,我们淡然,我们冷漠,因为那是他人的痛苦。即使是发生在我们身边,却也是与我们无关的。这让我从心底悲伤。
记得有句话这样说,遥远的地方,无数的人们,都与我们有关。它以一种一草一木皆关乎心,关乎情的圣人情怀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让人感动。可是,说实话,对于那些自以为与我们有关的遥远地方的无数人们,我们又真的明白多少。他人的苦痛,我们实际上体会不到。
始终记得《拯救大兵瑞恩》中的医生韦德。枪林弹雨中他救伤无数,他给伤员吗啡替他们镇痛,他能够帮他们减轻一点痛苦,但是即使如他,实际上也不能感受到他们的一点点痛苦,哪怕一点点。直到他自己成为那个被狙击手锁定的人,成为那个伤员,那个垂死的人时,他才终于体味到了他们的痛苦。这时候,他的战友给他注射吗啡,就像他以前为别人做的那样,可是他终于明白,那是没用的。他只是不停的,呼喊着一个人的名字,ma,ma。那个以自己的痛苦给自己生命的女人,也许才是最能体会感知自己痛苦的人。其他人,他人,不懂。那时的我们,于他们而言,是他们。而“他们”,不只是一种社会的区分,更是一种灵魂的距离。
可是,我们时常又分明觉得,我们懂他们。
我们看到他们被伤害的身体,看到他们心伤而落的眼泪,心中很不是滋味,总觉得应该做点什么。如果能减少他们的痛苦,给他们一点宽慰,那就更好了。我们是有同情心的。
然而,同情心又是什么?
字面而言,所谓同情,就是拥有相同的感受,也就是能够感受他人的感受。可是,我们往往忽略了,真正的同情,一定会有一个主语,那正是,我们的,同情。
同情,其实还是只是我们自己的一种感受,由他人而起,却与他人无关。
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的一段表达,大致意思是说,一个人过度悲伤的表达,超过了别人心理承受的度,便不能引起旁人的同情。你过度的痛苦的表达,在别人眼中是一种奇怪。
既是如此,那是不是说,当我们或他人伤心之极、悲痛万分的时候,就应该赶紧冷静下来,平复情绪,仔细想一下,以怎样方式、怎样程度的表达,才能引起别人对你的怜悯,才能使别人同情你,然后再继续我们或他人的悲伤呢?
如果这样的话,会不会很可笑?那样自私的同情,于那些悲伤的人们,又有何用?
实际上,那些时候,他人根本不能理解你的痛苦,而你,又根本不需要他人的理解。我亲身经历过。
那些正经历痛苦的人们,是我们无法理解的。我们努力替他们表达,同情、怜悯他们,并为他们争取更多的同情和怜悯。实际上,对他们而言,与不那样做,没有任何不同。有时候,这些不切实际的同情甚至可能让他们在痛苦之余感到愤怒。他们向我们咆哮:你们什么都不明白。
是的,我们什么都不明白。如苏珊·桑塔格所言,“我们——这‘我们’是任何未经历过他们经历的事情的人——不明白,我们搞不懂。我们真无法想象那是什么样子。”
我们明白什么?我们明白了,通过观看他人的痛苦,我们的猎奇心理得到了满足。通过表达我们对那些不幸者的同情,我们证明了自己是一个有感情的人,有感觉的人,善良的人。以苏珊的话来说,“只要我们感到自己的同情心,我们就会感到自己不是痛苦施加者的共谋。我们的同情宣告我们的清白,同时也宣告我们的无能。”
无论如何,他人的痛苦成为我们自我满足的源泉。无论我们表现的多么崇高,甚至也多多少少做了各种各样实际的努力,但事实上,我们只帮助了自己。我们的同情,于他人的痛苦而言,不值一提。
我始终认为苏珊是一个智者,正是因为她这样的思想,她看到我们忽略的东西。她和我们说,“被感动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众所周知,伤感完全可以跟嗜好残暴甚至更糟的东西兼容。(而)被称为冷漠、道德麻木或感觉麻木的状态,是充满感情的,这些感情就是愤懑和沮丧。如果我们要权衡什么感觉才算对,并挑选同情,这就未免太简单了。”
可是,这也并不是说,冷漠和麻木就是对的,而感动与同情就一无是处。
在现实生活中,我喜欢正直而认真的人,而从来不喜欢那些总是善解人意的老好人,因为谁都不可能完全懂任何一个别人,但是他们居然做到了!一个好人,一个真实的好人,应该有自己的性格,他确实并不懂所有的事。但他却总能做些什么。
对于他人而言,不去误解已是万幸,而纯粹的理解,则纯粹是一种奢望。以他人的痛苦唤醒我们一知半解的同情并不是目的。甚至有时候,这对于那些处于痛苦中的人们而言,是一种侮辱。同情不是目的。目的是那些也许并不正确的同情之后正确的行动。比如,以我们的同情,约束自己,不要为他人造成更多的伤害,不要为自己制造更多同情的理由。
人类的苦难与他人的痛苦自古有之,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他人眼中的他人,成为那个痛苦的主体。只不过,在很久以前,我们只有亲身经历才会发现的苦难,随着技术的发展,通过媒体的传播,突然满目皆是。战争的残酷,自然的淫威,社会的不公正,为一个日益迷恋“奇观”的社会,制造了那么多关于他人的奇观,供我们这些“他人”欣赏,然后,同样,有一天,我们也可能被他人欣赏。说实话,这本身就算一种时代的痛苦。然而,从另一个角度而言,这也是历史的进步。
看到他人的痛苦又面临成为他人的可能,让我们放弃对他们我们的区分,而做一些不计较对错的事。而这,可能是对的。
不计较对错的事,可能是对的。
在最后,讲个故事。在这繁华的都市,白天,晚上,冬天,夏天,路边,天桥上,都会有很多祈求你怜悯的人。我们很多人,怜悯太多了,就不再相信,以为,骗子吧。我们担心我们的同情是错的。而记得我大一入学的时候,在北京西站,刚下火车,第一次踏足北京这陌生的土地,遇到一个谁都不理的乞丐婆婆,给了她五块钱(说实话,当时并不知道北京的行情怎样,总以为应该比我来的那个小县城高一些),但老婆婆接下来的话让我手足无措,也让我感动。她只是说,孩子,不应该这样的,不该这样的。言外之意是我给的太多了,太容易相信人了。也许,她也只是骗我的,我的同情又是错的,但是我从来没有后悔过。实际上,同情,并没有错对之分,反而如果我们总觉得什么值得同情,什么不值得同情,那么这倒成了错误的同情。更何况,那些同情,对我们来说,只是一盒冰激凌的事,力所能及。所以,我不习惯买零食吃,却习惯给所有遇到的乞丐零钱,并不多,却算一份不偏不倚,渴望对,不怕错的心。
关于他人的痛苦,我们完全不明白,自然也不知道我们能为他们做些什么。
可是,我总记得一句话,善之所以为善,是因为不求回报的。
所以,只要觉得是善的,不言不语,做就好了。
他人的痛苦,只与他们有关,我们的善,也只与我们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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