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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是机会的最终创造者(凌通)

(2010-01-05 13:06:48)
标签:

基金

股票

金融市场

投资价值

格雷厄姆

分类: 经济管理

来源于: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4923240100h1d9.html

 

 

格雷厄姆提出一个令中国价值投资者无法接受的基本投资原理,格雷厄姆认为:“金融市场是机会的最终创造者。”这真是令大家瞠目结舌,我们所有人都知道,企业的成长是机会的最终创造者,而价值投资理论大师的观点却是:“金融市场是机会的最终创造者。”格雷厄姆进一步解释他的这句话:“市场对证券的估价并不总是正确的,事实上从短期来看,估价和基本价值之间具有普遍的、较大的偏差,由于金融市场的各种各样的事件,比如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因素,比如社会政治的重大事件,会使得价格在过高和过低两个方向上过度发展,过度偏离内在价值,因此,一只股票的价格必然处在不断地波动和与价值的偏差状态,这就使得某一只股票在某个价格水平上可能没有投资价值,而在股价波动到另一个价格水平上就有投资价值了。”这是格雷厄姆对“为什么金融市场是机会的最终创造者”的解释,大意就是,企业的基本面在正常情况下相对都是稳定的,而股价因为流动性、政治、经济、心理的影响总是急速波动的,而这种急速波动过程中就使得一只股票在某一个时间的价格水平上没有投资价值,而在另一个价格水平上就有投资价值,在有投资价值和没有投资价值这两个时间段内,企业的内在价值并不一定发生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投资价值是金融市场创造的。

    在格雷厄姆的思想体系里,真正的投资价值和投资机会实际上被认定是由股价波动所造成的,而不是由企业价值所造成的,价值投资因此也永远不可能脱离股市本身。在格雷厄姆的时代,他认为真正的机会是来自于波动,单独的企业不能创造价值和利得,因此,格雷厄姆认为,任何一个投资人都必须既善于判断企业的价值是多少,又必须能够冷静理智地预测把握价格的变化方向,并且价格的分析研究过程也是价值投资的重要基本功。格雷厄姆只承认利用价值挣市场波动的钱,他不承认单独的企业价值增长会带来利得。伴随着大量成长股的出现,格雷厄姆好像错了,事实上,格雷厄姆没有错,单独的企业成长是不能带来投资机会的,无论它的成长速度有多么快速,都必须结合在不高估的价格买入这个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格雷厄姆所说的金融市场是机会的最终创造者对一切投资机会都有用,哪怕是一个高速成长的优秀成长股,最终能否获利在相当的程度上也是由买入价格决定,而买入价格是由金融市场提供的,因此,不存在单凭企业成长就可以获利的原理和机制。一切获利的原理和机制都是基于价格低于内在价值,价格低于成长或者价格不高于内在价值,不高于成长。脱离了价格,单独靠企业成长的投资机会根本没有,而且永远也不会有。任何时候,是不是机会都必须看价格的状态才能有结论,没有价格水平就没有办法判断是否是投资机会,是否有利得,而价格是哪里来的呢,是金融市场创造的,所以格雷厄姆说:“金融市场是机会的最终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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