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声音”都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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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声音”都值得尊重
京城的一位朋友打电话来说,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对外公布了《北京市森林防火办法(送审稿)》,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实施20多年的《北京市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将退出历史舞台。《办法》明确规定,本市统一组织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和组织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人员扑救森林火灾。
我听了后立即上网查看,确实如此,心里也很高兴。要知道这改变的不仅仅是几条法规,而是一个理念的转变,是以人为本,更注重科学化、人性化,这是很大的进步。
朋友说:“这其中也有你的功劳。”我知道他说的是我今年1月13日在《中国青年报》发表的一篇评论《盲目塑造“英雄”是一种误导》(后被《京华时报》、《青年文摘》等一些报刊转载,还引发了一些讨论),在文中我把救火小英雄赖宁拿了出来作为例子,因为多年来我一直觉得社会需要英雄,但不需要赖宁这样的英雄。如果面对一个歹徒拿着凶器正在迫害他人,一个路人,或者说是没有成年的孩子看见了不是快速拨打电话报警,而是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最后倒在了血泊中。如果出现这样的场面,就是涌现再多的英雄也是我们的悲哀,更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5月6日《北京日报》发文,标题是《北京严禁组织老人儿童参与森林救火》,文后有个“新闻解读”,标题是《保护弱者彰显社会进步》,我觉得非常好。文中说,据数据显示,从1988年到2008年,全国年均发生森林火灾7936次,年均受害森林面积9.2万公顷,年均伤亡194人。这期间涌现了许多救火小英雄,14岁的赖宁,13岁的周飞,8岁的梁烁……这些祖国的花朵为了挽救国家利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或付出生命的代价,或身负重伤,让人们在感到深深惋惜和痛心之时,不由得发出同样的疑问:究竟该不该鼓励未成年人参与如此危险的行动。在北京市政协委员、律师刘子华的眼里,“救火是一个技术含量很高的活儿,同样是100个青壮年和消防员,救火的效果完全不同,尽量避免无谓的牺牲。”他认为,很多时候,盲目参与救火反而是给正常救火添乱,普通公民的责任首先应当是报警,其次才是尽可能的提供帮助。我非常赞同这个观点。14岁的少年赖宁为了扑救山火而力竭牺牲。随后,赖宁作为“见义勇为”的少年英雄,被树立为全国青少年学习的榜样,这纯属是一种误导。
朋友说有我的功劳,或许这样说有点大,但我参与了,尽管声音很微弱,同样感觉高兴。前一段,在太原和几位学生在一起聊天,提到了评论,他们说,评论不好写。我说不是这样的,在现在这个人人都有麦克风时代,每个人都是评论员。比如街上的清洁工,她学会了上网,在某一论坛针对某件看不惯的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尽管她说了几句粗话、骂了几句娘,我觉得这也是最好的、最真实的评论,因为她发出了自己真实的声音。许多时候,评论不是不好写,而是不敢写。讲真话好不好,都知道好。但真正落到实际生活中,讲真话的又有几个人呢?
其实,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想进步,必须学会去倾听、去尊重、去采纳、去包容不同的声音,那怕这种声音是错误的,只要说话者出发点是好的,是真实的,是发自内心的声音,都值得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