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说与草根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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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发于2010年3月22日《文艺报》)
□ 郭震海
《当代》杂志2010年第1期发出孙方友先生的《小镇人物四题》,由是产生了对小小说的一些想法。
说到小小说,人们对这种文体的称呼很多,如微型小说、一分钟小说、一袋烟小说等等,但不论怎么称呼,它都在形象地说明小小说 “小”的特征。汪曾祺曾经在《小小说是什么》一文中指出:“短篇小说的一般素质,小小说是应该具备的。小小说和短篇小说在本质上既相近,又有所区别。大体上讲,短篇小说散文的成分更多一些,而小小说则应有更多的诗的成分,小小说是短篇小说和诗杂交出来的一个新品种。它不能有叙事诗那样的恢宏,也不如抒情诗有那样强的音乐性。它可以说是用散文写的比叙事诗更为空灵,较抒情诗更具情节性的那么一种东西。它又不是散文诗,因为它毕竟还是小说。”
《小小说选刊》主编杨晓敏给小小说下的定义是:平民的艺术。他认为:“小小说是平民艺术,那是指小小说是大多数人都能阅读(单纯通脱)、大多数人都能参与创作(贴近生活)、大多数人都能从中直接受益(微言大义)的艺术形式。”说实话,我很赞赏这个定义。
在中国写小小说的人很多,因为这种文体的需求量很大,再加之这种文体的门槛相对来说比较低,所以成就了一批“草根作家”的诞生,他们有个共同的特点是生活在基层或者说一线,又有一份相对固定的职业,业余把写小小说当成一种爱好,一种消遣,一种追求,也正是这批“草根作家”的诞生使小小说更加鲜活,更加生动,更加繁荣。
文学属于人民,好的文学就应该在平民中间。如果说小小说是“草根”写作,阵地是地摊文学,我很乐意接受。谁愿意不屑一顾就让他不屑一顾去吧,当个“草根”,走“地摊文学”没有什么不好。
一个人一辈子,如果爱好写作,能把一种文体写好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