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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请销假及复课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决策部署,南财大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疫情防控期间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现将执行流程通知如下:
一、缺课登记追踪制度执行流程
1、确有合理原因不能上课的,由学生本人联系辅导员履行请假手续(见本通知第二条);辅导员需将分管班级中不能正常到课学生名单(附件一)在课前提供给班长,由班长向任课老师进行报备。
2、如有学生无故缺课,则由第一发现人或班级干部立刻联系辅导员进行报备。
3、辅导员向学院负责人汇报。
4、学院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缺课登记表(疫情期间)》(本通知附件二)并报送给孙蓉蓉老师(研究生报送给研究生工作部孙辉老师)。
5、一旦发现学生出现涉疫症状,学院立刻向医疗防治及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具体疫情报告人为校医院副院长魏春娟,办公电话:86718121,移动电话:13776619926),并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总体方案和专项预案处置。
二、因病(非涉疫)、因事请假流程
1、因病(非涉疫)、因事请假需外出的学生,需本人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外出请销假申请表(疫情期间)》(本通知附件三),由辅导员签字(研究生还需先获得导师批准)、学院党委(总支)书记签字同意,报学生工作部门批准后,方能准假。
2、学生请假申请获批后,学院开具疫情期间校园临时出入卡,请假学生凭出入卡进出校园。
3、学院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外出请假单(疫情期间)》,返校后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外出销假单(疫情期间)》(本通知附件四),并报送给孙蓉蓉老师(研究生报送给研究生工作部孙辉老师),学生本人凭校园出入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出校园(见本通知附件五)。
三、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执行流程
1、学生校内观察或隔离期满者,由校医院开具病愈证明,进入复课流程。
2、学生校外观察或隔离期满者,由相关政府部门或卫生机构开具病愈证明;确诊或疑似病例治愈后,由定点医院出具证明,居家隔离14天后,定点医院随访、复诊,满足健康要求后可进入复课流程。
3、学生统一在校医院领取《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复课循环单(疫情期间)》(本通知附件六),并在校医院登记备案、签字盖章。
4、循环单交给辅导员,由辅导员向学院主要负责人汇报并签字盖章。
5、循环单报送至学生处或研究生工作部且核验无误后,报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6、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批准后,循环单下半联交于学生用于正常复课,上半联由学生处或研究生工作部留存保管。
附件:
附件1不能到课学生名单(分班级、含请假、未返校).xlsx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缺课登记表(疫情期间).xlsx
附件3南京财经大学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销假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南京财经大学外出请销假单(疫情期间).xlsx
附件5疫情防控期间校园临时出入卡.doc
附件6南京财经大学复课循环单(疫情期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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