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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贸学院关于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2012末版本)

(2013-01-09 09:21:03)
标签:

第二课堂

学分

实施

细则

素拓

分类: 大学学业毕业就业

 

关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修习、测试(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    更新时间:2013-4-2

各学院: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将本学期2010、2011、2012级本科学生各模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修习、测试、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演讲沟通项目的实施

1.形式:以学生自我组织为主,各学院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可合并进行),通过召集班级(团支部)主题演讲会或演讲比赛的形式进行。

2.测评与学分认定:测评工作由分团委(团总支)书记牵头负责,评委由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与相关班级辅导员在本院学生骨干中遴选5-7人,其中本班学生评委不超过三分之一。演讲者原则上应脱稿演讲,每位演讲时间3至5分钟。演讲结束后由测试评委现场亮分,测试合格者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报所在班级辅导员审核,学院团总支认定(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记载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不合格者可以在下学年申请补测。本学年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由校团委认定)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者可申请免测,并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本学年具体包含(1)第十届校辩论赛初赛至决赛单场最佳辩手和最佳风度奖获得者,辩论赛冠、亚军获得团队参赛辩手;(2)“我的中国梦”系列活动主题演讲比赛三等奖以上获奖者。在院级演讲、辩论比赛中获奖者可申请免测,并直接认定为合格等级。

3.时间安排:

4月10日前,各学院确定演讲主题,报校团委审定;

4月13日前,各学院宣传发动,发布演讲主题;

4月30日前,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安排测试日程,完成测试准备工作,并报校团委备案;

5月20日之前完成演讲与沟通项目的测试工作。

该项目本学期主要面向2012级本科学生。2010、2011级未通过该项目测试或已通过测试希望提高测试等级的学生可以班级为单位向辅导员申请补测,“优秀”等级不超过补测人数的20%。辅导员所带班级申请补测人数不足30人的,由学院团总支协调,并入2012级相关班级参加测试。

二、综合写作项目的实施

1.形式:分年级以现场考试方式进行。

2.测试与学分认定:测试内容为应用文写作、申论、新闻写作。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测试结束后交新闻学院统一组织评阅。评阅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层次。测试合格者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不合格者可以在下年申请补测。

本科学生在校级以上有刊号的报刊上发表300字以上原创文章或稿件者可以凭相关材料向所在班级辅导员申请免测,并可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在校级自办刊物和院级刊物(由校团委认定)发表300字以上原创文章或稿件者亦可申请免测,直接认定为合格等级。具体刊物认定名录如下:《百舸》《经统学人》《财税绿洲》《金融苑》《国经谭》《会院之声》《商激无限》《营管三原色》《0食》《e样年华》《数韵》《新闻之声》《艺设之声》《红山青年》。

新闻学院本科生测试标准及免测条件由新闻学院另行制定。

3.时间安排:

4月13日前,各学院宣传发动;

4月27日前,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测试报名;

4月30日前,各学院向校团委上报测试汇总名单;

5月26日至6月10日,全校统一组织测试。

该项目本学期主要面向2012级本科学生。2010、2011级未通过该项目测试或已通过测试希望提高测试等级的学生可以班级为单位向辅导员申请补测,“优秀”等级不超过补测人数的20%。

三、读书活动项目的实施

1.形式:精读1部学校指定的经典名著,撰写一篇15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和1000字以上读后感,以班级为单位交本科生导师。

2.考核与学分认定:由本科生导师通过召集读书心得交流会的形式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合格者记0.3学分,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当期所带班级学生总数的20%。

3.时间安排:

4月13日前,各学院宣传发动;

5月2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向本科生导师提交本学期读书笔记和读后感。

6月10前,本科生导师按要求完成读书活动项目考核和学分认定,将本学期读书活动成绩交相关班级辅导员。

“读书活动”为必修项目,要求本科生须在前三个学年中完成5次以上读书活动,共1.5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各学院要督促2010级学生检查该项目学分完成情况,对本学期末达不到规定学分的,要提醒其按要求补修。

四、社会实践项目的实施

1.形式:学生须在本科生导师的指导下确定实践课题,持《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考核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由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时间安排及考核要求:

该项目主要在暑期完成,寒假可作为补修、重修时间。本学期结束前各学院要结合校团委相关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学生须于2013年暑假按要求完成两周以上的社会实践,2013年9月4日前向本科生导师提交《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考核表》,同时提交2000字以上的书面调查报告或实践总结报告。经本科生导师批阅合格可获得0.5个第二课堂学分(同一位本科生导师所带本科生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

五、讲座项目的实施

1.形式:本科生根据个人兴趣,自主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及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注明参加讲座的时间、地点、讲座名称、主讲人以及不少于200字的讲座记录。

2.审核与学分认定:学期末各学院团总支负责审核学生参加学术讲座、专题报告情况。本学期参加报告、讲座累计20次以上者可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连同《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20张以上)交所在班级辅导员汇总,报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审核认定讲座模块第二课堂学分;未满20次者,可在以后学期累积完成后再行申报该模块相应学分。

3.时间安排:

4月13日前,各学院应完成讲座项目的宣传、说明、动员工作;

6月10日至30日,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对学生提交的本学期《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集中组织审核,对参加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满20次的学生,经审核确认,给予1个该模块相应学分。

六、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项目的实施

(一)考核方法

1.学生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组织干部、校团委注册备案的社团负责人满1年,经过考核评议合格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中班委、团支委的考核评议由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召集班会和支部大会的方式进行,院级学生干部的考核评议由所在学院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召集由本院学生会、团总支成员及班长、团支部书记代表组成的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各社团负责人的考核由校团委参照上述方法进行。学生干部获得“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的可认定为优秀等级。社团负责人获得“优秀社团干部”荣誉的可认定为“优秀”等级。

2.学生参加经校团委注册备案的社团活动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考核由校社团联合会协助社团负责人通过召集本社团社员评议大会的方式进行,优秀比例不超过本社团注册社员总数的20%,评议结果需报校团委审核认定。

3.在校院相关部门从事助理、助管、助研的学生,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每学年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表现优秀的经相关部门考核认定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部门当期同类学生总数的20%)。

4.艺术特长生服务满一年,参与重要演出、赛事的经校团委考核,可获1.5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5.学生注册成为我校志愿者满一年,并且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小时,经考核合格每学年获得1个第二课堂学分。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学分。

(二)时间安排:5月30日前各学院分团委(团总支)、各班级、社团按上述要求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经学院分团委(团总支)认定后于6月30日前交所在班级辅导员在第二课堂核对学分管理系统集中录入。

七、科技文化与技能项目的实施。

(一)考核方法

1.本科学生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文艺、体育、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获奖者(优胜奖以上),参加学院组织的文艺、体育、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三等奖以上者,经主办方审核确认每次可直接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2.完成1个校级(含校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经立项部门审核确认,主持人可直接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它主要参加者(不超过2人)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3.获得各类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可以获得1个第二课堂学分,成绩优秀者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二)时间安排:9月3日前学生凭本学年所获各类竞赛奖项证书、课题立项证明及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向各学院团总支申请科技文化与技能项目学分,经学院分团委(团总支)认定后于9月10日前交所在班级辅导员在第二课堂核对学分管理系统集中录入。

请学院认真贯彻本通知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宣传,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第二课堂活动各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

2、《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                  下载

 

 

教务处  学生处  校团委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


 

 

 

国际经贸学院关于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的实施细则

 本通知word格式版本存于guomaoxueyuan@126.com 工作信箱,即若是需要相关表格可通过word版本下载截取(相关表格上学期也存于工作信箱同样有效),缺少第二课堂学分同学需主动关注本项工作。

依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同时,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创新培养过程,推动第二课堂活动的顺利开展,我院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演讲沟通、综合写作、参加讲座、读书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等7个模块,其中社会实践、读书活动、综合写作、演讲沟通为必修项目,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参加讲座、科技文化与技能为任选项目。要求所有本科学生四年内至少获得6 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一)    社会实践:1.5学分(每年暑期参加2周以上的实践活动,经考核合格可获得0.5个学分)。

1、项目实施

(1)社会实践活动一般安排在每年暑假进行,寒假作为重修时间;

(2)实践可以以团队或个人形式开展;

(3)本科生须在本科生导师(以下简称:“本导”)的指导下确定实践课题,持《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考核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由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每次实践活动不少于2周。

2、考核及学分认定

(1)返校后两周内向本导提交《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考核表》,同时提交 2000字以上的书面调查报告或实践总结报告及《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附件1);

(2)本导根据学生提供材料,在总结交流的基础上,进行成绩评定,合格可获得0.5个第二课堂学分(同一位本科生导师所带本科生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20%),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成绩录入学生成绩系统;

(3)《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考核表》及2000字书面材料与学分申请表分类审核汇总,于每学年9月底前由辅导员报送至学院团总支,完成该模块学分认定工作;

 

(二)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1学分(担任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或加入院级以上社团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1、项目实施

可申请该学分的本科生包括:班委、团支书、院级学生干部、校级学生干部、各社团负责人、参加经校团委注册备案的社团的学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大学生艺术团成员、校报记者团成员、校友通讯社成员、校园广播台成员、校园电视台成员以及在校院相关部门从事助理、助管、助研的学生等;

2、考核及学分认定

(1)班委、团支书将任职证明交至辅导员处,由所在班级辅导员通过召集班会的方式进行考核评议;院级学生干部将任职证明交与院团总支,由所在学院团总支书记召集由本院学生会、团总支成员及班长、团支部书记代表组成的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考核评议;校级学生干部、各社团负责人任职证明交与校团委,由校团委参照上述方法进行考核评定。优秀比列不得超过当期同类学生总数的20%;

(2)参加经校团委注册备案的社团的同学,由校社团联合会协助社团负责人通过召集本社团社员评议大会的方式进行考核;优秀比列不得超过当期同类学生总数的20%;

(3)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大学生艺术团成员、校报记者团成员、校友通讯社成员、校园广播台成员、校园电视台成员以及在校院相关部门从事助理、助管、助研的学生,由相关部门考核认定,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本部门当期同类学生总数的20%。

(4)学生经考核认定后,于每学年6月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交《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辅导员审核后,汇总上报学院团总支,完成该模块学分认定工作;

 

(三)演讲沟通:1学分(参加主题演讲活动合格)。

1、项目实施

(1)此模块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5月完成,以本科班级为单位进行,测评工作由辅导员牵头负责;

(2)学院于4月公布演讲主题、各班向辅导员报请演讲时间及地点,辅导员将各班演讲时间和地点反馈给学院团总支第二课堂学分评定小组,由团总支组织评审团前去参与评审,评审团由所在班级辅导员、本校外院辩队成员一人、本院辩队成员一人、团总支成员一人、艺术团语言部成员一人共五人组成;

(3)演讲者应脱稿演讲,每位演讲时间3至5分钟,演讲完成的同学不能先行离开。

2、考核及学分认定

(1)由学院团总支第二课堂学分评定小组统一安排评委参与各班的演讲;

(2)演讲者演讲结束后,评审人员现场亮分(满分100分,评分表见附件3),成绩汇总后,由辅导员录入各班学生成绩管理系统;测试合格者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报所在班级辅导员审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班级总人数的20%),汇总报学院团总支,记载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3)本学年在校级以上(含校级)演讲、辩论比赛等相关比赛中获奖者凭获奖证书可申请免测,并认定为优秀(占班级20%优秀名额);在院级演讲、辩论比赛等相关比赛中获奖者亦可申请免测,并认定为合格;同时提交《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此认定工作在统一测试前完成。

(4)不合格者(低于60分者)或由于病假、事假等原因不能参加本班的演讲者,经由辅导员批准,由学院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补测,但不能获得优秀。

 

(四)综合写作:1学分(参加写作专项活动合格)。

1、项目实施

由校团委和新闻学院统一组织,采取现场答卷的方式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每年5月和10月(补测),测试内容为应用文、申论、新闻写作三种体裁,测试结束交新闻学院组织评阅。

2、考核及学分认定

(1)测试及格者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中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测试总人数的20%;

(2)在校级以上有刊号的报刊上发表300字以上原创文章或稿件者可以凭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班级辅导员申请免测,并可直接认定为优秀等级(占20%优秀名额);在院级刊物发表300字以上原创文章或稿件者亦可申请免测,直接认定为合格等级。此认定工作在统一测试前完成。

(3)学生测评成绩合格后,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交《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由辅导员审核并汇总报学院团总支,完成该模块学分认定工作。

 

(五)参加讲座:1学分(在校期间参加讲座20次以上,经学院认定合格)

1、项目实施

本科生根据个人兴趣,自主参加校、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及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附件2),注明参加讲座的时间、地点、讲座名称、主讲人以及不少于200字的讲座记录。

2、考核及学分认定

(1)学生每次参加报告、讲座须及时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参加报告、讲座累计20次以上者可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连同《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20张以上)交所在班级辅导员汇总,报学院团总支审核认定讲座模块第二课堂学分;

(2)未满20次者,可在以后学期累积完成后再行申报该模块相应学分。

 

(六)读书活动:1.5学分(每学期可在学校指定的经典著作书目中选择自己最喜欢的1部精读,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读后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0.3个学分)。

1、项目实施

(1)本科生须在前三个学年中完成5次以上读书活动,共1.5个第二课堂学分。

(2)读书活动原则上在寒暑假进行;

(3)学生每学期可在学校指定的经典著作书目中选择自己最喜欢的1部精读,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读后感,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交于本导;

2、考核及学分认定

(1)该模块学分由本导召集读书心得交流会的形式进行现场考核,每次考核合格者记0.3学分,优秀比例不得超过当期所带班级学生总数的20%;并由本导在规定时间内,将成绩录入学生成绩系统;

(2)学生经考核合格后,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交《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汇总报学院团总支,完成该模块学分认定工作。

 

(七)科技文化与技能:1学分。校级(含校级)以上科研项目参加者、校级以上团学活动获奖者、院级(含院级)以上团学活动三等奖以上获奖者、各类专业水平、专业技能测试证书获得者,经学院审查认定,均可获得1个相应学分。

考核及学分认定

(1)学生参加校级(含校级)以上文艺、体育、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获奖者(优胜奖以上),参加学院组织的文艺、体育、科技、文化竞赛活动三等奖以上者,经主办方审核确认每次可直接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2)完成1个校级(含校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经立项部门审核确认,主持人可直接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其它主要参加者(不超过2人)可获得1个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3)获得各类学科、专业水平测试证书(仅限学术类)可以获得1个第二课堂学分,成绩优秀者可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4)学生凭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班级辅导员提交《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辅导员审核后,汇总报学院团总支,完成该模块学分认定工作。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公开发行(有CN刊号)的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可直接获得1个优秀等级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

为了调动学生参与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和第二课堂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综合素养和职业能力,自二○一○级起,将学生接受职业发展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情况作为素质拓展奖评选的主要依据。学生申请素质拓展奖的基本条件为:学年内获得2个以上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且1个以上相应学分等级为优秀(大四年级素质拓展奖学金由辅导员根据班级实际情况进行初评上报学院)。素质拓展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比例为专业年级学生总数的20%。如申请素质拓展奖人数超过20%,则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素质拓展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附件4)之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工作时间表

模块名称

开展实施

测评时间

提交申请表时间

备注

社会实践

暑假

寒假(补)

开学两周内

以通知为准

 

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

全学年

6月

以通知为准

 

演讲沟通

4月确定主题、班级组织安排

5月

以通知为准

 

综合写作

 

5月、10月(补测)

以通知为准

 

参加讲座

全学年

开学两周内

以通知为准

 

读书活动

寒暑假

开学两周内

以通知为准

 

科技文化与技能

全学年

开学两周内

以通知为准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

     附件3:《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演讲项目评分表》

     附件4:《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素质拓展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试行)》

 

 

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

附件1:

南京财经大学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申请表

学院:

姓名

 

班级

 

学号

 

申请模块

□社会实践

□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

□演讲沟通

□综合写作

□参加讲座

□读书活动

□科技文化与技能

申请理由(获奖证书、聘书等证明材料需附后)

 

 

 

 

 

申请学分

(单位:个)

 

指导单位或活动组织单位认定意见

□合格

□优秀

                盖章:

                             年    月   

学院意见

 

                       辅导员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此表复印有效)

附件2:

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报告、专题讲座记录表

姓名

 

学 院

 

班级

 

学 号

 

时间

 

地 点

 

主讲人

 

题 目

 

讲座

记录

(不少

于200

字)

 

 

 

 

 

 

 

 

 

 

 

 

 

 

 

 

 

(此表复印有效)

附件3:

 

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本科学生第二课堂演讲项目评分表

 

学院

 

班级

 

姓名

 

学号

 

评分细则

所得分数

1、主题内容(30分):主题鲜明,层次清晰,详略得当,能结合实际切合主题,旁征博引。要有个人特点、缜密的思维及逻辑性。

 

 

2、语言表达(30分):脱稿演讲,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生动,语速适中,语调抑扬顿挫,饱含感情。
 

 

3、仪表风范(30分):仪表端庄,表情自然,形体动作大方得体

 

4、时间掌握(10分):演讲时间为3-5分钟左右。超过规定时间酌情扣分

 

总分

 

测评小组组长

 

 

 

 

 

 

 

附件4:

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素质拓展奖学金

评定实施办法

(试  行)

一、评定原则: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按照《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奖(助)学金管理条例(实行)》第一章、第二章之规定,以及《关于推进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学生的综合表现,对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予以计分。按积分由高到底确定获奖名单。

 

二、参评条件

从2010级学生起,学生申报素质拓展奖,除符合奖(助)学金评选基本条件外,学年内还必须获得2个以上职业发展教育、创业教育、第二课堂活动学分,且1个以上相应学分等级为优秀。大四年级素质拓展奖学金由辅导员根据班级实际情况进行初评上报学院。素质拓展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总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20%,奖励金额为400元/学年▪人;

 

三、计分办法:

(一)           学生干部计分办法

学生干部依据其所担任的职位不同,按标准予以计分:

1、核心学生干部:

校学生会及其副主席单位主席团成员  26-30分

院学生会及其副主席单位主席团成员及院团总支副书记  24-28分

2、主干学生干部:

校学生会及其副主席单位各部正(副)部长 18-22分

院学生会及其副主席单位各部正(副)部长、院团总支办公室正(副)主任  16-20分

各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  14-18分

院团总支委员(正副部长)  12-16分

3、一般学生干部:

校级学生会及其副主席单位的干事  6-10分

院级学生会及其副主席单位的干事、班级的其他班委会成员、寝室大宿舍长  4-8分

注:校、院学生干部加分根据为年终测评;年终测评包括团总支老师评价、学生组织内部成员评价、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评价;

班级学生干部加分根据辅导员老师评价和班级学生评价;

对于同时担任几个职务的学生干部计分不累加,按最高分计。

(二)           社团类计分办法

正(副)社长5*社团星级数分

正(副)部长3*社团星级数分

社员1*社团星级数分

校广播站正副站长等各加8-12分

广播员、优秀记者等各加6-10分。

注:每人最多累计两项,按最高分计。

(三)           获奖计分办法

1、个人获奖类:

(1)各类国家级奖项按不同奖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分:40分、30分、25分、23分。

(2)各类省级奖项按不同奖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分:30分、23分、20分 、18分。

(3)各类市级奖项按不同奖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分: 21分、16分、14分、10分。

(4)校级获奖按不同奖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分:14分、11分、8分 、6分。

(5)院级获奖按不同奖级(特、一、二、三等奖)分别计分:12分、7分、5分 、3分。

(6)在校运动会上获得第一名至第八名分别计;18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破校运会记录者翻倍计分。

2、团体获奖类:

(1)各类国家级奖项,按不同奖级(特、一、二、三等奖),主要策划、设计和参加者(一般为组长),分别计分:40分、30分、25分、23分;一般参加者,分别计分:20分、15分、13分 、12分。

(2)各类省级奖项,按不同奖级(特、一、二、三等奖),主要策划、设计和参加者(一般为组长),分别计分:30分、23分、20分、18分;一般参加者,分别计分:15分、12分、10分、9分。   

(3)各类市级奖项,按不同奖级(一、二、三等奖),主要策划、设计和参加者(一般为组长),分别计分:主要成员21分、16分、14分、10分)/一般成员10分、7分、6分、5分。

(4)校级获奖,按不同奖级(特、一、二、三等奖),主要策划、设计和参加者(一般为组长),分别计分:主要成员14分、11分、8分、6分)/一般成员5分、4分、3分、2分。

(5)院级获奖,按不同奖级(特、一、二、三等奖),主要策划、设计和参加者(一般为组长),分别计分:主要成员12分、7分、5分、3分)/一般成员4分、3分 、2分、1分。

注:参加比赛是体育比赛的,不包括邀请赛。其中未获奖的参加者加3分,团体获奖者分值加倍后按人数取均分加分。

(四)  在学术方面能刻苦钻研,有较强科研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公开发行(有CN刊号)的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500字以上):30分。

(五)  个人组织、策划或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计分规定:

1、组织、策划各类志愿者和公益事业活动:3分;积极参加各类志愿者和公益事业活动:2分。

2、组织、策划各项学术活动、创新活动、科技活动:3分;积极参加各项学术活动、创新活动、科技活动:2分。

3、组织、策划学校、学院的各项团学活动:3分;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团学活动:2分。

4、组织、策划班级、各社团、宿管站的各项活动:2分,积极参加班级、各社团、宿管站组织的各项活动:1分。

注:此项内容最多累计8分;各级学生干部任期内组织、策划和参加与职务相关的活动,不再另行计分。(如若获奖,则按照获奖计分办法另行加分)

(六)  其他方面计分:

在学校(含学校)以上范围,经有关部门批准,举办个人专场表演或展示者(须在校报以上媒体宣传报道过且具有正面影响)  15分

热心为同学服务,为社会服务,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志愿者和公益事业活动,工作成绩特别显著者(须获得相关部门认定或经校报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15分

获校级优秀奖励,比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寝室先进个人  6分。

获院级优秀奖励,比如: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3分。

三、评比办法

(一)各素质拓展奖学金申请人须填写素质拓展奖学金申请表并详细列出其计分项目。

(二)由院学工秘书、院团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的评选小组集体审核候选人资格并计分。各素质拓展奖学金申请人有权列席会议并提出异议。

(三)由集体计分所选出的素质拓展奖学金候选人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四)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素质拓展奖学金候选人正式转为素质拓展奖学金获得人。

(五)学院以年级为单位进行评比。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参评:

(一)违反学校宿舍管理有关规定,所在宿舍该学年内被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者(含两次)及被列为整改宿舍者。

(二)该学年内有抄袭作业现象者(含读书笔记、社会实践报告、实习总结、学年论文等)。

(三)有无故旷课(或迟到或早退)记录或各类政治学习活动、集体活动有无故缺席记录者。

(四)违反国家法令和校纪校规该学年内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五)所学的必修课程(含体育课)考试不及格(需补考或重修)者。

(六)缺乏诚信,恶意拖欠应交学杂费或在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方面,有不良记录者。

本《暂行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南京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

二○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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