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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议“教案官司” 教案著作权属于谁

(2012-01-31 00: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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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好好学习吧~
新闻回放

  1990年1月到2002年初,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语文教师高丽娅共交给学校48本教案。2002年4月,因撰写教学论文需要,高丽娅向学校提出退还教案,但学校仅退了4本,其余44本已被学校销毁或变卖了。
  高老师认为,学校私自处理教案的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于是以侵犯教案所有权为由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教案。法院审理后认为,教案是学校财物应属学校所有,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经过3年的奔波,几次上诉的高老师连输官司。
  2005年9月7日,高老师改以侵犯著作权为由状告学校,索赔经济损失6000元。
  2005年12月中旬,重庆市一中院以私自处分老师教案行为侵犯著作权为由,判决南岸四公里小学赔偿教师高丽娅经济损失5000元。

  不知有多少个“高丽娅”

  “读完高丽娅老师教案官司的始末,我感动得热泪盈眶。这也让我想起了几年前悲惨的一幕。”山东省昌邑市北孟小学朱淑兰说。据她回忆,当时市教育局组织教师基本功培训,历时三年,最后总结时突然要检查教师三年来的备课。但是教导处早把前两年的备课本当废纸卖了。
“我们义愤填膺,要状告学校。吵吵闹闹之中校长劝我们要考虑培训的结果,还是照着教案重抄一份吧!”朱老师说,“可怜我当年怀着孩子,还要当‘写字机器’,现在想起来很心酸。要是我们坚持到底,也拿起法律武器,当年的悲剧怎么会上演!”
  与此相似的事例不少,河北巨鹿中学解立肖老师告诉记者:“我的教案也被弄丢过。那是一本作文教案,里面有我对每篇作文的写作思路的导引、学生优缺点的总结、教学后记等——全是第一手资料,是我一学期的心血。学校每学期都查教案,自己上交自己取走。可我去取的时候却找不到了。我心疼、难过,但没想到维护自己的权益。高老师的行为令人佩服。”

  教师们不能再沉默

  在记者采访中,很多教师坦白承认自己法律意识的淡薄。现今在各地中小学无视教师合法权益的现象时常发生。面对侵权行为,教师一般选择了沉默。
  江苏省宝应县实验初中的郭万俊老师对此分析说:“选择沉默的原因,很多教师一方面根本不知道学校的这些行为就是侵权行为,另一方面就是知道了是侵权行为,想维护又怕‘势力孤单’得不到理解和支持,更怕受到学校领导的‘报复’。”
  教师们如选择了沉默,那么沉默的结果会使侵权行为更加疯狂。山东临朐一中的马玉顺老师认为高老师教案官司的胜诉具有标志性意义,它给一线教师走出沉默、勇敢说“不”提供了一个范例。他说:“只要教师们坚信法律是公正的,保持韧性,敢于、善于维权,相信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会越来越好,教师的生存状况会大有改观。”

   教师们对教案所有权看法不一

  “我认为,学校和教师应该共同拥有教案的版权。”河南唐河城郊谢岗小学马长军说。他分析说:撰写教案本来就是教师的职务行为,一般情况下,学校为教师写教案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但是,写教案不是简单的材料组合,教师为此付出了相当多的脑力劳动,教案在很大程度上是教师的智慧创造结果。所以,双方最好能够沟通一下,共享版权。
  河北省涞源县第二中学李国婧与马老师的观点不同,她认为教案所有权应归教师。“以著作权受到侵害为由起诉学校才赢得了官司的高丽娅老师,并没有在法庭上获得自己所著教案的所有权,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李老师持此观点的理由是,虽然黄老师在写教案时使用的可能是学校提供的纸张,但那些纸张不过是黄老师著作权的一个载体,教案的所有权是从属于著作权的,教案的所有权和著作权怎么能截然分开呢?

  律师分析官司赢在“著作权案由”

  重庆某律师事务所的梅劲律师指出:高老师胜诉的关键,在于改变了起诉的案由。空白教案本是学校以办公用品方式发放给高的,从所有权这个角度上讲,老师只有使用权,学校享有所有权,因而高以所有权起诉,败诉应在情理之中。
  但从著作权角度出发就不一样了,凡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就是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而因材施教、凝聚教师心血的教案恰恰符合这一特征。两相对照,高老师的官司“柳暗花明”也就合情合理合法了。

  管理启示

  警钟,第一次在我脑中敲响
  李玉英(山东省曲阜市书院街道旧县小学)以前,当我是普通教师的时候,总是悉心保护自己的教案,甚至像小学生包书皮一样给每本教案包上皮,视若珍宝。后来我当了校长,突然觉得没必要把教案太当回事。教案收上来不就是为应付检查的吗?检查完了,教案可以当废品卖掉。
  看到以上案例,我突然有种罪恶感:我有什么权力私自将教师的心血当废品处理啊?从教师到校长角色的转变,从对教案态度的转变,我什么时候开始对教案变得麻木了?警钟第一次在我脑中敲响……
这是管理者的心态问题
  施由森(福建永春呈祥中学)教育管理者,如果不懂知识产权,绝对是具有讽刺意味的,但这也恰好体现出许多教育管理者的通病——自认为是管理者,把所有的教师都当作被管理者,管理者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即使犯错也是允许的。
  这种心态下,管理者并没有把自己当成是教师中的一员,谈何尊重被管理者的劳动和付出,更怎么会把维护教师的利益当做职责。
学校和教师是怎样的关系
  龚士丰(江慈溪浒山街道碧海小学)看到高老师教案官司胜诉的报道后,我在高兴之余也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学校和教师到底该是怎样的关系?学校对老师的各种成果拥有的是所用权还是使用权?教师如何在自己成长的同时兼顾学校的健康发展。我想,老师和学校对簿公堂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以后,学校和老师之间应该确立一种更平等、民主、互利的关系,并且从制度上加以保证,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学校教案管理有漏洞

  张晓东(黑龙江省阿城市蜚克图二中)高老师的教案官司将学校对教案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暴露无遗。目前,关于教案的管理没有明文的规定,学校也不重视。相信这起“教案官司”会使许多学校制定严格的教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妥善保存,以备上级检查和教师查找。这也应该是学校对教师负责的一种体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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