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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草案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由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法学、经济学专家组成。反垄断委员会的职责包括: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并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
大型国有企业在电信、石油、铁路、电力等行业的垄断和普遍存在的行政性垄断一直受到舆论的诟病。舆论认为,正是因为缺乏公平的市场竞争,通信、燃油,以及被称为“铁老大”的铁路运输和被称为“电老虎”的电力部门等等,不仅价格昂贵,服务质量差,还任意涨价。同时,这些垄断企业的员工享受着远远高于其他企业员工的待遇,而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背后是政府的默许甚至公开支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蒋祝平认为,目前中国市场主要存在两类垄断行为:一类是公用企业的垄断行为,比较突出的是通信、自来水、铁路、公交、货运、航空、原油、天然气等行业,另一类是在华跨国公司的垄断行为,如电脑操作系统、感光材料、轮胎、网络设备、照相机、软包装等。这两类行为都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凑障钟泄娑ǎ官方负责处理市场垄断行为的部门有商务部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国家工商总局交易局反垄断处和国家发改委,但实际上有权负责执法的部门不下十几家,这些部门职责交叉,相互推诿,反垄断机构的权威和实效都有问题。
蒋祝平强调,反垄断法草案实施后,政府必须强化反垄断机构的执法职责,有效维护反垄断执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反垄断法草案将于明年8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媒体对历经13年才得以出台的反垄断法草案基本持肯定态度,但也有学者指责草案为某些行业继续维持垄断“留了个尾巴”。
草案规定,对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行业,国家对其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予以保护。学者认为,这一规定是既得利益集团游说高层的结果,等于“垄断豁免”,为将来维持自己的垄断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
”本┩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光远在南方报业发表文章说,中国的垄断态势极具特色,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模糊,垄断除了经济性垄断,还有其他国家都没有的行政性垄断。正因为如此,中国面临的垄断态势的复杂性远远高于美欧等发达国家。